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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文印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广东采购 |
时间:2020-07-04 09:1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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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JGXYGZ-3016 项目名称:文印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 时间 预算(万元) 1 液晶刷卡器 即刷即用型读卡器 7个 签订合同后15天内 20 2 身份卡 IC卡 350张 3 扫描某 扫描获取二维码水印信息,可进行文件回收 1把 4 刻录一体机 进行光盘刻录及盘面信息打印 1台 5 国产打印机 彩色A4激光多功能一体机 2台 6 国产打印机 彩色A3激光多功能一体机 1台 7 服务器 配套硬件 1台 8 集中文印管理系统服务器端 软件 1套 9 集中文印管理系统客户端 软件 350点 10 集中文印管理系统打印刻录管理端 软件 9套 11 单机版文印控制 软件 15点 说明 1.报价方须对所报价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运杂费: 包含在报价总价内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供应商具有国家保密资质。(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3日 至 2020年07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方式:发售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7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7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售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企业已办理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如企业已办理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投标人具有的国家保密资质证明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 联系方式:谢助理020-381743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联系方式:陈先生020-83172166-8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020-83172166-822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某部文印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某部文印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广东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3825269 信息来源: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04 09:1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管理系统 竞争性 项目 公告 上一篇: 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广西桂林冶金疗养院迎宾楼电梯设备及安装采购、电梯井道改造附属工程(GLDC2020-J1-019-GSZB)竞争性谈判公告广西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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