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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务实-竞争性谈判-2020-SH417厦门城市职业学院轨道学院理实一体化教室硬件采购项目采购公告福建采购 |
时间:2020-07-04 10:2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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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SH417 项目名称:厦门城市职业学院轨道学院理实一体化教室硬件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智能控制中心主机1;智能互动授权1;控制平板1;教师控制端2;移动讲台1;无线AP1;小组互动组件2;智能扩音和功放系统1;教室桌椅 6;互动教学软件及维护 1;广告机2(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均应加盖谈判响应供应商公章): 1、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近期(上一个月或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直接提供具备健全财务制度的声明,包括如下:(1)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户许可证及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报价担保函。(2)六个月内任一月份(或上一年度)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材料。(3)六个月内任一月份(或上一年度)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收讫单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谈判响应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材料。 说明:若谈判响应供应商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1)-(3)证明材料的,可在谈判响应文件中直接提供具备健全财务制度的声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开业不足3年的,自开业以来)。5、谈判响应供应商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谈判代表的法人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有效复印件,谈判代表在谈判现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3日 至 2020年07月0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128号富兴大厦B栋11楼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7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128号富兴大厦B栋11楼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7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128号富兴大厦B栋11楼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评审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前台; 2、“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厦禾支行;账号:129360101400001856; 谈判保证金应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到账,保证金联系电话:0592-5822902。 3、文件费、服务费等费用”收款单位名称: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账号:8360012042000025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前埔南路1263号 联系方式:059259090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128号富兴大厦B栋11楼 联系方式:林小姐0592-58229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电 话: 0592-5822916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厦门务实-竞争性谈判-2020-SH417厦门城市职业学院轨道学院理实一体化教室硬件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厦门务实-竞争性谈判-2020-SH417厦门城市职业学院轨道学院理实一体化教室硬件采购项目采购公告福建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3829784 信息来源: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04 10:2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厦门 竞争性 职业学院 轨道 上一篇: 中卫市第三幼儿园众一分园户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宁夏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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