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招标 |
邙山驾训公司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河南采购 |
时间:2020-07-07 17:3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NKW-2020020号 项目名称:邙山驾训公司安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项目为邙山驾训公司安保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供应商需提供6名安保人员,为业主方提供安保服务, 岗点为:门卫、待练室。 业主方界内门卫管理、巡逻、待练室安全保卫,包括以下门卫管理和安全保卫范围(但不限于此): 1、负责日常公司范围以内范围的巡逻巡控,落实安保措施。 2、负责办公区、待练室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公司门卫的值班。 3、特殊情况下配合消防管理部门要求出消防任务。 4、认真执行业主方安保管理办法,制定合理的安保方案。 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6、本次采购共1个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有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3.2供应商应具有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供应商为外省企业的,还须在洛阳公安机关备案合格;3.3供应商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中(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8日 至 2020年07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大道与九都路交叉口红东方公寓楼1620 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报名资料到河南凯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大道与九都路交叉口红东方公寓1620)报名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7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大道与九都路交叉口红东方公寓楼1605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7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大道与九都路交叉口红东方公寓楼160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阳市邙山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国花路14号 联系方式:付先生 0379-62232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凯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大道与九都路交汇处中迈红东方广场A区公寓楼1511号 联系方式:张女士 0379-8088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先生 电 话: 0379-62232555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邙山驾训公司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邙山驾训公司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河南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4114297 信息来源:河南凯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07 17:3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来源:河南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安保 竞争性 服务项目 公告 公司 上一篇: 冠县城区道路标示标线施划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山东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相关文章 |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河南政府采购网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招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招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