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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星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大甲镇溪源南路及附属停车场地沥青砼铺设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福建采购

时间:2020-07-08 17:2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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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51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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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大甲镇溪源南路及附属停车场地沥青砼铺设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宁川路南段东侧市检察院宿舍1号楼6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7月14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Z(宁)20007

项目名称:大甲镇溪源南路及附属停车场地沥青砼铺设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8.422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1.916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谈判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品目名称


数量


预算价


最高限价


主要服务要求



1


1-1


大甲镇溪源南路及附属停车场地沥青砼铺设工程采购项目


1项


1084221元


1019168元


详见第三章谈判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工期: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述服务的且被受邀的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本项目只接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允许分支机构参与,分支机构参与只需提供分支机构材料),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的供应商参与,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参与投标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供应商须提供下列合格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2、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2019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并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B、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C、依法缴纳社保: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D.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1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供应商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供 应商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E.特定条件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颁发的市政公用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4、本项目由供应商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供应商未提供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函的,按投标无效处理;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本章合格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9日  至 2020年07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宁川路南段东侧市检察院宿舍1号楼601室

方式:现场或网络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7月14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宁德市宁川路南段东侧市检察院宿舍1号楼6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7月14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宁川路南段东侧市检察院宿舍1号楼6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标书登记表



招标文件编号:HXZ(宁)20007



项目名称:大甲镇溪源南路及附属停车场地沥青砼铺设工程采购项目



报名公司名称: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  合同包1



手机:                   电话:                   传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星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古田县大甲镇大甲村新街12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方式:137069204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宁川路南段东侧市检察院宿舍1号楼601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小柳 联系方式:159803995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  13706920433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福建星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大甲镇溪源南路及附属停车场地沥青砼铺设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福建星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大甲镇溪源南路及附属停车场地沥青砼铺设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福建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4200341
信息来源: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08 17:2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工程   福建   竞争性   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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