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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财务类审计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四川采购 |
时间:2020-07-09 17:2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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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H-WTP-202002 项目名称: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财务类审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项目概述:为进一步加强学院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工作,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强对学生资助经费的监管,完善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后财务制度的规范性,检查在新政府会计准则下的固定资产折旧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2003年审计署令第4号)、《教育部关于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2020年教育部令第47号5月1日生效)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二十八条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学院财务费用、内控风险评估、学生助学金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三个方面进行审计。其他详见各包描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出具正式报告的日期不晚于2020年11月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禁止进入政府市场的处罚还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3)已报名并购买了采购文件,且按采购文件要求缴纳了磋商保证金。(4)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5)若供应商采用分公司(或分所)名义参加谈判,须具备总公司(或总所)出具的有效授权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10日 至 2020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4: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园中四路大合仓星商界4栋3单元310号四川中汇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或通过邮箱(3578872608@qq.com) 方式: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将单位介绍信扫描件和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发至邮箱(3578872608@qq.com)。联系电话:028-85558473。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7月1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园中四路大合仓星商界4栋3单元310号四川中汇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7月1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园中四路大合仓星商界4栋3单元310号四川中汇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德通桥路392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028-827343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中汇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园中四路大合仓星商界4栋3单元310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赵瑾;联系电话:028-855584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柯宇 电 话: 028-63920873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财务类审计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财务类审计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四川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4286498 信息来源:四川中汇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09 17:2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 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成都 竞争性 农业科技 职业学院 上一篇: 某医院朝阳医疗区BS200X0.8型双效蒸汽型漠化锂非电中央空调维保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辽宁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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