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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胜丰镇人民政府五原县胜丰镇新丰村小型公益性生产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内蒙古采购

时间:2020-07-18 07:5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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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5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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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五原县胜丰镇新丰村小型公益性生产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五原县华程园1号楼9号门市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ZH-2020-010

项目名称:五原县胜丰镇新丰村小型公益性生产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新丰四社产业园区渠道衬砌工程施工,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涵盖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竣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到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班子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公司注册人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17日  至 2020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五原县华程园1号楼9号门市2楼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二楼东侧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7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二楼东侧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且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查验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份),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注:根据《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154号)文件规定,2016年7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需提供载有二维码新版资质证书。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6]462号)规定,投标人不需提供资质证书原件,但务必提供载有二维码新版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

4)税务登记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证明;

8)项目经理提供本单位注册的水利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及安全考核证。

此采购公告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五原县胜丰镇人民政府     

地址:五原县胜丰镇        

联系方式:李怀亮,15647813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兆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五原县华程园1号楼9号门市2楼            

联系方式:许志强,15947716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怀亮

电 话:  15647813555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五原县胜丰镇人民政府五原县胜丰镇新丰村小型公益性生产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五原县胜丰镇人民政府五原县胜丰镇新丰村小型公益性生产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内蒙古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5030229
信息来源:内蒙古兆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1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18 07:5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来源:内蒙古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丰镇   新丰   竞争性   建设项目   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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