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招标 2019年招标 2018招标 2017招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招标

四川省绵阳中学“学生版《读书笔记》外加工合作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四川采购

时间:2020-07-20 15:2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54918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四川政府采购网 发布关于:四川省绵阳中学“学生版《读书笔记》外加工合作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四川采购的信息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2020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学生版《读书笔记》外加工合作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绵阳市科技城科教创业园区元通路31附4号(家园盛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四川九夷竞(【2020】20号

项目名称:“学生版《读书笔记》外加工合作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学生版《读书笔记》属于锁线精装本,学校已印刷黑白内页、折页、配本做成半成品,需招标一家外加工合作服务供应商来方完成锁线、裱书皮、塑料皮套、烫金、模切等工序做成成品。(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供应商需在2020年8月30日前全部送货到学校印务室库房﹙免费﹚,由学校有关人员清点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21日  至 2020年07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绵阳市科技城科教创业园区元通路31附4号(家园盛景)

方式: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盖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盖鲜章)。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四川九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二开标室(绵阳市科技城科教创业园区元通路31附4号(家园盛景))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7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九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二评标室(绵阳市科技城科教创业园区元通路31附4号(家园盛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省绵阳中学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剑门路西段26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152811056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九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科技城科教创业园区元通路31附4号(家园盛景)            

联系方式:唐先生 13558998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  15281105636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四川省绵阳中学“学生版《读书笔记》外加工合作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四川省绵阳中学“学生版《读书笔记》外加工合作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四川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5229669
信息来源:四川九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2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20 15:2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一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决定。本法已对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合作   绵阳   竞争性   读书笔记

上一篇: 梅河口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修改与调整海龙镇、进化镇、曙光镇及李炉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吉林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相关文章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四川政府采购网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招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招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