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水城县融媒体中心应急摄录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 网上获取(http://ggzy.gzlps.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07-27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水城县融媒体中心应急摄录设备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XHY-2020-JT1032
-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 项目序列号: S5202000000013469001
- 采购主要内容: 无人机、照相机、手持4K摄像机等
- 采购数量: 1 批
- 预算金额:775,900(元)
- 最高限价:775,900(元)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一般资格要求: 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②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财务状况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0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2020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即可,原件);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原件)。
- 特殊资格要求: 无
- 时间:2020-07-21 09:00:00至 2020-07-23 17: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 网上获取(http://ggzy.gzlps.gov.cn/)
- 方式: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 网上获取(http://ggzy.gzlps.gov.cn/)
- 售价: 2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投标保证金额(元): 10,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0-07-21 09:00:00至2020-07-27 09:3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 开户单位名称: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麒麟支行
- 开户账号:0816001800000139
- 截止时间: 2020-07-27 09:30:00(北京时间)( 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 地点: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时间: 2020-07-27 09:03:00
- 地点: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
- PPP项目: 否
-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无
-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与供货商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日历天之内实施完毕。最终以与采购人签订的时间为准。
- 1、采购人信息
- 名 称:水城县融媒体中心
- 项目联系人:陈爽
- 地 址: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以朵村白马洞组
- 联系方式:0858-6665333
-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代理全称:贵州鑫海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招标一部(杨卫)
- 地 址:六盘水市钟山区凉都大道西路168号110室(跃层206室)
- 联系方式:0858-8766859-802 (13639111796)
- 3、项目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招标一部(杨卫)
- 电 话:0858-8766859-802(13639111796)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九、附件
贵州鑫海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水城县融媒体中心应急摄录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水城县融媒体中心应急摄录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贵州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5231055
信息来源:贵州鑫海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2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20 15:4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来源:贵州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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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水城县 设备采购 项目 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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