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凯里市万潮镇新庄村通村公路整治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凯里市金井路金马小区二单元3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07-31 10: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凯里市万潮镇新庄村通村公路整治工程
- 项目编号: GZDS-C2020-0708
-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 项目序列号: GZDS-C2020-0708
- 采购主要内容: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采购数量: 1 批
- 预算金额:600,556(元)
- 最高限价:600,556(元)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一般资格要求: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②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必须满足本项目招标内容的营业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均可);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本人身份证);④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⑤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⑥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⑦投标供应商提供信用信息: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通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一份,核对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
- 特殊资格要求: 无
- 时间:2020-07-28 09:00:00至 2020-07-30 09: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凯里市金井路金马小区二单元301
- 方式: 现场获取
- 售价: 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投标保证金额(元): 10,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0-07-28 09:00:00至2020-07-30 17:0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现金缴纳
- 开户单位名称: /
- 开户银行: /
- 开户账号:/
- 截止时间: 2020-07-31 10:00:00(北京时间)( 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 地点: 凯里市金井路金马小区二单元301
- 时间: 2020-07-31 10:00:00
- 地点: 凯里市金井路金马小区二单元301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文件执行和《关于将国产密码应用落实到政府采购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黔财采〔2017〕6)号文件执行;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政部文件《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执行。
- PPP项目: 否
-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无
-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90日历天
- 1、采购人信息
- 名 称:凯里市万潮镇人民政府
- 项目联系人:石柯
- 地 址:凯里市万潮镇
- 联系方式:159 8556 5423
-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代理全称:贵州鼎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邓挺川
- 地 址:凯里市金井路金马小区二单元301
- 联系方式:15585373333
- 3、项目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邓挺川
- 电 话:15585373333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九、附件
贵州鼎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凯里市万潮镇新庄村通村公路整治工程采购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凯里市万潮镇新庄村通村公路整治工程采购公告贵州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5823400
信息来源:贵州鼎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2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27 12:1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至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来源:贵州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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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工程 凯里市 庄村 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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