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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卫中学办公电脑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宁夏采购 |
时间:2020-07-29 19:0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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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SJ-NZC-Z20031 项目名称:宁夏中卫中学办公电脑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技术参数 数量 1 台式机电脑 详见谈判文件 100台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国政府采购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4.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截图打印稿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同投标截止时间;(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以网站截图打印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上证明材料开标现场必须单独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按要求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以供核验(若经核验有虚假材料,将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责任)。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29日 至 2020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天世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卫分公司 地 址:中卫市中央东大道71号(水木兰亭南门)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29日至2020年8月4日每日8:30时至18:30时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中天世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卫分公司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中天世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中央东大道71号(水木兰亭南门)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8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天世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中央东大道71号(水木兰亭南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中卫市教育局网(http://zw.nxeduyun.com/)同时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中卫中学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应理南街326号 联系方式:安克瑜 联系电话:18009556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天世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中央东大道71号 联系方式:闫 芳 联系电话:0955-87657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 芳 电 话: 0955-8765798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宁夏中卫中学办公电脑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宁夏中卫中学办公电脑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宁夏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6020474 信息来源:中天世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2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29 19:0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来源:宁夏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中卫 宁夏 竞争性 中学 上一篇: 南平某医院物资(定点)采购项目(水暖耗材)竞争性谈判公告福建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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