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之一即可:
①经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要求: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其公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
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谈判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的,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复印件(如无,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已按《关于我省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的通告》规定,取得“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则无需提供)。2020年度任意1个月份或任意1季度缴纳税收和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守法经营声明函》)。
2)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3)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和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根据《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办法》(佛交〔2014〕318号)的规定,投标人应已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并获得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没有被锁定。
且投标人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提供相关登记信息的网站打印页)
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对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6.2)需提供近三个月供应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等。近三个月是指扣除发布谈判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即2020年4月至2020年6月。
注:1)供应商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供应商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均认可,否则不予认可。
2)对受疫情影响,供应商单位无法按时缴纳2月份或以后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供应商应附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暂缓缴交社会保险费用的通知文件复印件或网页截图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3)疫情期间,供应商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6.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和“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提供相关登记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6.4)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6.5)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
7)供应商必须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本项目的报名和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谈判文件。
8)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谈判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9)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其他网站渠道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谈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