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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测和巡查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西藏采购

时间:2020-07-30 10:4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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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57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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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藏政府采购网
2020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测和巡查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浙商国际写字楼4层会议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1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藏财采[2020]0591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测和巡查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第一包25万元;第二包25万元。

采购需求及包段划分:对指定范围内的所有在建的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第三方巡查检查。共分两个包;第一包为拉萨市及4区;第二包为日喀则市及1区3县。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组织2轮巡查抽查工作,即:第1轮:结合施工高峰期、防汛救灾工作,于8至9月实施;第2轮:结合施工高峰期、冬季施工等工作,于10至12月份实施。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和政策;

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社会组织;

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响应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或具备履约能力的行业社会组织。每个包段参与巡查人员不少于3人,并具备5年以上建筑工程管理或工程监理的工程师组成,其中应有1名高级工程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30日  至 2020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10:00至12:00,下午15: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浙商国际写字楼4层会议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85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1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浙商国际写字楼4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8月1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浙商国际写字楼4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址:拉萨市当热西路1号        

联系方式:0891-68170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浙商国际写字楼4层            

联系方式:王女士:0891-6134888转8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0891-6817082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测和巡查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测和巡查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西藏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6076981
信息来源: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3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30 10:4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五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西藏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西藏自治区   建设厅   竞争性   城乡   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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