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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武警海警总队福建支队平潭大队安防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福建采购 |
时间:2020-07-31 09:4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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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CCZB1414J 项目名称: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武警海警总队福建支队平潭大队安防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武警海警总队福建支队平潭大队安防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2020-CCZB1414J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武警海警总队福建支队平潭大队委托将对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3、采购内容及要求: 包号 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地点 预算价(万元) 1 安防设备采购项目 国标国产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1批
合同签订后的45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45.024 付款方式:全部货物验收合格交付完毕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结束无质量问题和服务问题,招标人无息返还。 说明 1. 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 投标人的的投标总价应包含产品的制造、包装、运输、装卸、保险、安装、验收、人员培训、检验、保修、税金、以及安装所需的所有耗材等一切费用。 3、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是原厂原包装,通过合法渠道获得。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9000元 1、投标人提交的保证金应以转帐、电汇的形式[不接受以现金方式递交(含现金存款单)的投标保证金]并保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本投标邀请提供的账户上,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确认,投标将被拒绝。 2、为便于招标代理人向投标人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银行回单传真至招标代理人,投标保证金转账单上必须注明招标文件编号,招标代理人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凭证为据进行确认。 3、开标结束后,保证金的退还工作按规定时间办理(详见本须知第12款规定)。 开户名: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 帐 号:1402028109600026871 4、询价采购文件购买(报名)时间:2020年7月31日至2020年8月7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北京时间,下同)。询价采购文件(含电子版)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凡无法到我公司办理报名手续购买询价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需购买的采购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并加盖公章传真至本公司(并与我公司本项目负责人确认报名情况),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5、发售采购文件地点: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大儒世家永辉超市对面,在福建中华技师学院右侧连体楼)]。 6、联 系 人:林衡 联系电话:0591-87554653 传 真:0591-87554653 E - mail:fjscczb@163.com 7、投标人资格要求: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提供上一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开户许可证和基本开户银行近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1、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应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联合体各方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完整截图或打印件,否则投标无效。 ※1除上述规定外,信用记录的其他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由于8月1日起检察机关不再提供无行贿犯罪告知函查询,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无法开具无行贿犯罪告知函的,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承诺函由供应商自拟)。 联合体协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承诺书 提供保密承诺书。 资质证明 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 强制节能产品 本招标文件有列明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本招标文件未要求但投标人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书或提供所投产品“均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的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含投标人认为须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网页截图等)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有原件备查。 8、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0年8月1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9、开标时间:2020年8月1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大儒世家永辉超市对面,在福建中华技师学院右侧连体楼)。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11、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 (含电子版)售价1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12、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 开户名: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1402028109600026871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1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体详见本页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31日 至 2020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大儒世家永辉超市对面)】 方式:到场购买或者凡无法到我公司办理报名手续购买询价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需购买的采购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并加盖公章传真至本公司(并与我公司本项目负责人确认报名情况),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大儒世家永辉超市对面)】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8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大儒世家永辉超市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警海警总队福建支队平潭大队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联系方式:周警官 137745940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联系方式:林衡 0591-875546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衡 电 话: 0591-87554653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武警海警总队福建支队平潭大队安防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武警海警总队福建支队平潭大队安防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福建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6159712 信息来源: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31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31 09:4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福建 平潭 福建省 竞争性 总队 上一篇: 都江镇产业道路硬化项目采购公告贵州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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