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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广丰区城市管道燃气有限公司第三季度液化天然气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YZFCG-2020-031-2)竞争性谈判第二次采购公告江西采购 |
时间:2020-08-03 08:4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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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ZFCG-2020-031 项目名称:上饶市广丰区城市管道燃气有限公司第三季度液化天然气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技术需求或 服务要求 数量 上饶市广丰区城市管道燃气有限公司第三季度液化天然气采购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 1批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后开始至采购金额达到80万元终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投标则无需提供)、身份证原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帐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4)、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保缴纳发票、交纳社保的银行转帐凭证、社保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的自我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③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的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03日 至 2020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丰区芦林街道建业路与源溪路交汇处众安春江时代小区三栋二单元902室 方式:上门获取或采用电子邮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0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广丰区芦林街道建业路与源溪路交汇处众安春江时代小区三栋二单元9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8月0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丰区芦林街道建业路与源溪路交汇处众安春江时代小区三栋二单元9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饶市广丰区城市管道燃气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创美小区燃气营业厅 联系方式:刘英奇189703012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饶市嘉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丰区芦林街道建业路与源溪路交汇处众安春江时代小区三栋二单元902室 联系方式:周先生151793597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英奇 电 话: 18970301216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上饶市广丰区城市管道燃气有限公司第三季度液化天然气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YZFCG-2020-031-2)竞争性谈判第二次采购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上饶市广丰区城市管道燃气有限公司第三季度液化天然气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YZFCG-2020-031-2)竞争性谈判第二次采购公告江西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6415309 信息来源:上饶市嘉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03 08:4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来源:江西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广丰 上饶市 竞争性 第三季度 上一篇: 陆丰市桥冲镇大塘幼儿园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广东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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