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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丘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青云山市民广场整体改造提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山东采购 |
时间:2020-08-06 14:4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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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安丘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青云山市民广场整体改造提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人:安丘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安丘市兴安街道兴安路54号(安丘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方式:0536-4291929(安丘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代理机构:潍坊市明正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市峡山生态经济发展区县(区)峡山生态经济发展区原赵戈街办号景黄路西南 联系方式:0536-4292789 二、采购项目名称:安丘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青云山市民广场整体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784202002000202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 安丘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青云山市民广场整体改造提升项目 1 1、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国内独立法人企业;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9.817576 三、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20年8月7日9时0分至2020年8月12日9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自行下载。投标人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办理信息注册后进行网上投标确认并获取招标文件,未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无效。已注册的投标人应按照《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的通知》(潍资中发〔2019)6号)要求,在参与投标前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会员系统通过“修改信息”功能重新签署和上传《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模板可在网站首页-“资料下载”-“综合下载”中下载。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会员系统”,在“采购业务”-“采购文件下载”-“领取”-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供应商注册,未注册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3.方式: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程序:(1)注册信息:投标人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诚信库审核地区请选择“安丘市”。(2)上传证件:注册完成后通过网站会员中心“企业会员系统”登陆,选择“供应商”类型,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书和资料的原件图片或扫描件(上传复印件的,验证将不被通过)。(3)网上验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丘分中心实施网上验证,网上验证时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0536-4235015。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电话:0536-8097130。注:系统操作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右侧“视频课堂”观看各操作步骤的视频讲解或在“资料下载”?“综合下载”中下载相关操作手册和“企业网上注册登记入库常见问题解答”。 4.售价:0 四、公告期限:2020年8月7日 至 2020年8月11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8月13日8时30分至2020年8月13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安丘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南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安丘市外食街与新安路交叉口西北角)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8月13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安丘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南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安丘市外食街与新安路交叉口西北角)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潍坊市明正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36-4292789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安丘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青云山市民广场整体改造提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安丘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青云山市民广场整体改造提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山东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6696184 信息来源:潍坊市明正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6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06 14:4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 来源:山东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安丘市 青云 竞争性 执法局 广场 上一篇: 拉萨市尼木县人民医院尼木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县乡远程教育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函西藏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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