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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恒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河流域和南盘江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项目编号:BSZC2020-J3-310415-GXHS)竞争性谈判公告广西采购 |
时间:2020-08-06 17:4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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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SZC2020-J3-310415-GXHS 项目名称: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河流域和南盘江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广西恒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河流域和南盘江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项目编号:BSZC2020-J3-310415-GXHS)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河流域和南盘江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百色市右江区城乡路136号原建通创业大厦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8月12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SZC2020-J3-310415-GXHS。 项目名称: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河流域和南盘江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壹万伍仟伍佰元整(3155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叁拾壹万伍仟伍佰元整(315500.00)。 采购需求: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河流域和南盘江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为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备案,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竞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0年8月11日,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到18时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地点:广西恒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百色市右江区城乡路136号原建通创业大厦二楼)。 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复印件购买,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王志强;联系电话:0776-2889989。 售价:每本 300元,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8月12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恒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百色市右江区城乡路136号原建通创业大厦二楼)。 五、开启 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 地点:广西恒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百色市右江区城乡路136号原建通创业大厦二楼)。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广西恒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隆林各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河流域和南盘江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或者询价采购活动。”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4)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3.谈判保证金: (1)谈判保证金为:叁仟元整(¥3000.00元),须足额缴纳,否则竞标无效。 (2)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谈判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交到广西恒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广西恒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西百色右江区农村合作银行西园分理处,银行账号:6049 1201 0102 8745 55】,否则视为无效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谈判保证金。办理缴纳谈判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简称即可)或项目编号。 4.2020年8月12日15点30分截止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广西恒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百色市右江区城乡路136号原建通创业大厦二楼),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5.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隆林各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新州镇民权街200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甘林强 联系电话: 0776-8202298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恒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百色市右江区城乡路136号原建通创业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电话:0776-28899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志强 电话:0776-2889989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恒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6日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07日 至 2020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恒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百色市右江区城乡路136号原建通创业大厦二楼)。 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复印件购买,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25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12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广西恒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百色市右江区城乡路136号原建通创业大厦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8月12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恒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百色市右江区城乡路136号原建通创业大厦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隆林各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新州镇民权街200号 联系方式:甘林强 0776-82022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恒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百色市右江区城乡路136号原建通创业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王志强 0776-28899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志强 电 话: 0776-2889989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广西恒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河流域和南盘江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项目编号:BSZC2020-J3-310415-GXHS)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广西恒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河流域和南盘江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项目编号:BSZC2020-J3-310415-GXHS)竞争性谈判公告广西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6707169 信息来源:广西恒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6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06 17:4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 来源:广西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隆林各族自治县 广西 江流 竞争性 咨询有限公司 上一篇: 某部二踢脚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河南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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