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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第一医院南日分院(秀屿区南日镇卫生院)医疗设备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福建采购 |
时间:2020-08-11 08:1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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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RZB-J-2020-015 项目名称:莆田市第一医院南日分院(秀屿区南日镇卫生院)医疗设备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合同包 货物(服务)名称 主要技术规格 数量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元) 是否排除进口 备注 1
莆田市第一医院南日分院(秀屿区南日镇卫生院)医疗设备耗材采购项目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谈判内容及要求 1批 27607.70 550.00 是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a.一般资格证明文件:(1)凡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2)报价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情形的只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无需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资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至报价截标时间止,报价人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报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价人须提供本项目谈判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未提供的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均视为无效报价;(6)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说明)函(供应商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格式自拟)。(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11日 至 2020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福兴路521弄2号楼一梯302室 方式:凡有意参加报价,请于2020年08月11日起至2020年08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可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向福建吉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福兴路521弄2号楼一梯302室)报名并获取谈判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潜在报价人将失去报价资格。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福兴路521弄2号楼一梯3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8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福兴路521弄2号楼一梯302室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b.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描述 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报价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报价人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谈判文件要求报价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报价人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报价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报价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1 报价人为投标产品经销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报价人为投标产品制造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注:报价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报价人加盖其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第一医院南日分院(秀屿区南日镇卫生院) 地址: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 联系方式:张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吉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福兴路521弄2号楼一梯302室 联系方式:李晓琳177059409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晓琳 电 话: 17705940958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莆田市第一医院南日分院(秀屿区南日镇卫生院)医疗设备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莆田市第一医院南日分院(秀屿区南日镇卫生院)医疗设备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福建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7104940 信息来源:福建吉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11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11 08:1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医院 采购 莆田市 竞争性 分院 上一篇: 厦门华沧-竞争性谈判-2020-HCJZ-SH1103-初中部语音教室项目的谈判公告福建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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