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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诚园小区直接相关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人和西街)一期建设项目(西三环路—科研路)勘察设计黑龙江采购 |
时间:2020-08-12 08:1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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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绥化市诚园小区直接相关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人和西街)一期建设项目(西三环路—科研路)勘察设计 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SHC[2020]0409?? 绥化恒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绥化市房屋征收保障服务中心委托,对绥化市诚园小区直接相关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人和西街)一期建设项目(西三环路—科研路)勘察设计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SHC[2020]0409?? 二、项目名称:绥化市诚园小区直接相关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人和西街)一期建设项目(西三环路—科研路)勘察设计 三、项目内容: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地质勘察并提供相应论证报告、施工图预算。 四、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五、服 务 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 服务地点:根据甲方实际具体要求确定。 六、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具有合格、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证明(开户许可证或其他开户证明材料); 3.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并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绥化市)进行网上报名,只领购谈判文件而未在网上报名的供应商无法参加本项目; 4.本次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满足以上资质条件的联合体投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国家规定相应的设计、勘察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勘察、设计总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相关执业资格,无行贿受贿记录; 5.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要求:近三年(指2017年-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6.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提供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之前一个月,参与本项目成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纪录及依法纳税纪录,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7.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谈判,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本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以及人力、物力、资金能力,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报名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名;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报名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名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2.供应商提供的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应当真实有效,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八、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8月12日至2020年8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绥化市黄河北路建设大厦三楼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领购竞争性谈判文件,逾期不予受理。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0年8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不予接收。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绥化恒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绥化市黄河北路建设大厦三楼)。 十一、发布公告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二、其他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潜在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竞争性谈判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谈判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绥化市房屋征收保障服务中心 地 址:绥化市黄河北路建设大厦四楼 联 系 人:朱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绥化恒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绥化市黄河北路建设大厦三楼 邮 编:152000 联 系 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0455-8311272 2020年8月11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绥化市诚园小区直接相关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人和西街)一期建设项目(西三环路—科研路)勘察设计 十环招标网标题:绥化市诚园小区直接相关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人和西街)一期建设项目(西三环路—科研路)勘察设计黑龙江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7191002 信息来源:绥化恒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1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12 08:10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 来源:黑龙江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绥化市 西街 棚户区 建设项目 基础设施 上一篇: 绥化市房屋征收保障服务中心绥化市诚园小区直接相关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人和西街)一期建设项目(西三环路—科研路)勘察设计竞争性谈判公告黑龙江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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