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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永盛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安市河堤管理处河堤清淤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福建采购

时间:2020-08-19 08:0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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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福安市河堤管理处河堤清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永盛招标有限公司【福安市天恒国际大厦6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SZB-2020-05

项目名称:福安市河堤管理处河堤清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项目名称


主要技术规格和要求


年最高限价单价(货币单位:元)


最高限价总价(货币单位:元)


服务地点


服务期


谈判保证金(货币单位:元)


简要技术要求



1


 

福安市河堤管理处河堤清淤服务项目


详见第三章谈判内容及要求


100000


200000


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后 2年服务期


2000


主要工程为整治清障,以机械为主,人工为辅进行施工等,其他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18日  至 2020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永盛招标有限公司【福安市天恒国际大厦607室】

方式: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本地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的须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外地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支行;账号:35001686107052518171;开户名:宁德市永盛招标有限公司】,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参加的采购项目名称、谈判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发送至本谈判文件指定邮箱)本公司。未办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宁德市永盛招标有限公司【福安市天恒国际大厦607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8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永盛招标有限公司【福安市天恒国际大厦6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谈判文件、保证金专户、采购代理服务费帐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支行

开户名称:宁德市永盛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35001686107052518171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2)其他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

3、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谈判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谈判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含单位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B、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凡有能力提供谈判文件所述服务的境内的供应商(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②、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C、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1、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注:《资信证明》若注明复印无效的需提供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供)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D、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E、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F、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G、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报价。供应商针对该项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无效报价处理。由谈判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信息。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本章合格的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安市河道堤防管理处     

地址:福安市富春路京都花园别墅A座1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0593-63321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德市永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安市天恒国际大厦607室            

联系方式:林小姐;13073920681、18016797039;邮箱:ndyszbfa@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电 话:  13073920681、18016797039;邮箱:ndyszbfa@163.com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宁德市永盛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安市河堤管理处河堤清淤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宁德市永盛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安市河堤管理处河堤清淤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福建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7795407
信息来源:宁德市永盛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1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19 08:0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 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



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招标   河堤   宁德市   福安市   竞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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