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防汛应急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 (http://ggzy.gzlps.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08-25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防汛应急物资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JYSQ(2020)-046
-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 项目序列号: /
- 采购主要内容: 详见采购清单
- 采购数量: 1 批
- 预算金额:518,880(元)
- 最高限价:504,000(元)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一般资格要求: 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或2019年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况说明书、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资格证书),或基本开户银行2020年度内任意时间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自行承诺);④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行承诺);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⑦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和身份证,⑧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 特殊资格要求: /
- 时间:2020-08-20 09:00:00至 2020-08-24 17: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 (http://ggzy.gzlps.gov.cn/)
- 方式: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http://ggzy.gzlps.gov.cn/)
- 售价: 2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投标保证金额(元): 5,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0-08-20 09:00:00至2020-08-25 09:3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转账
- 开户单位名称: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麒麟支行
- 开户账号:0816001800000139
- 截止时间: 2020-08-25 09:30:00(北京时间)( 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 地点: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时间: 2020-09-25 09:00:00
- 地点: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PPP项目: 否
-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无
-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内
- 1、采购人信息
- 名 称:水城县水务局
- 项目联系人:谢小华
- 地 址:六盘水市水城县兴县路与102省道交叉口北200米
- 联系方式:13339683614
-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代理全称:贵州金源盛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王秋星
- 地 址:六盘水市钟山区德坞德馨园南门(德坞方向前行200米)
- 联系方式:18586600080
- 3、项目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王秋星
- 电 话:18586600080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九、附件
贵州金源盛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防汛应急物资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防汛应急物资采购项目采购公告贵州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7829241
信息来源:贵州金源盛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1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19 17:2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来源:贵州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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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物资采购 项目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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