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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学生公寓用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江苏采购 |
时间:2020-08-20 07:5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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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VCCGDLTP-2020262 项目名称: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学生公寓用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送货时间由甲方通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19日 至 2020年08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5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维扬路106-1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13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8月25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维扬路106-1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1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委托,就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学生公寓用品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谈判项目名称及编号 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学生公寓用品采购项目 VCCGDLTP-2020262号 二、谈判项目预算金额 1、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学生公寓用品采购项目,包含质保、后续服务及其他所有必须项目。 2、供货期:具体送货时间由甲方通知. 3、本项目预算:约73.6万元,每个包的预算见下表, 各供应商每个包的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否则作废标处理。 序号 类别 数量(套) 预算现价 A包 棉胎类 1400 约28万元 B包 三件套类 1400 约45.6万元 4、本采购项目共分为2个包,投标供应商可选择性投标,也可全部投标。开标顺序:先开A包项目,后开B包项目。供应商可选择其中任何一个项目投标,也可两个项目兼投,但投标供应商只能按开标顺序中其中一个项目,不得兼中。 注:请各供应商按所投包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并注明包名称以便区分,投标时分别密封递交。如不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三、合格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下列资质: 1 谈判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或2019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 地级市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合格确认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 质量质检部门核发的《企业产品执行标准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 投A包的供应商提供2019年江苏省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盖胎、垫胎检测报告;投B包的供应商提供2019年江苏省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被套、床单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4 投A包的供应商提供近2018年以来扬州市纤维检验所出具的盖胎、垫胎的检测报告;投B包的供应商提供近2018年以来扬州市纤维检验所出具的被套、床单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5 投A包的供应商提供的2017年1月1日以来学校公寓用品(仅计算棉胎、棉胎纱布套金额,其他的不计入)项目不低于28万的成功案例的证明材料(需投标人另附分割清单),上述成功案例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不少于合同金额70%的对应发票,缺一不可。(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投B包的供应商提供的2017年1月1日以来学校公寓用品(仅计算枕芯、被套、床单、枕套、蚊帐、行李包、草席、枕席、塑料盆、保温水瓶10种物品单个或多个的总额,其他的不计入)项目不低于45万的成功案例的证明材料(需投标人另附分割清单),上述成功案例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不少于合同金额70%的对应发票,缺一不可。(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不组织谈判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谈判供应商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采购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谈判供应商自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六)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使用进口产品参与谈判; 四、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0年8月25日 下午16:00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8月25日 下午16:3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维扬路106-1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13室。 谈判地点: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维扬路106-1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13室。 响应文件接收人:高文静 五、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一)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文静 电话:0514-87880356 地址:扬州市维扬路106-1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F 邮政编码:225000 (二) 采购人: 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 采购单位联系人: 谈秉忠 电话:18952726697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六、本次谈判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七、本次谈判保证金要求: 本次谈判 收取 保证金。 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A包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伍仟元;B包投标保证金金额为:玖仟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扬州开发区科技支行 账 号:514902159710603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20年8月25日 下午16:30)到达指定账户。(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并备注项目编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谈判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网站: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 (三)本谈判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谈判文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谈判,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样式见附)并在公告结束时间前将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的图片或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电子邮箱进行报名:1146702502@qq.com,联系电话:0514-87880356、18652401357,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8月24日 23:59。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谈判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9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 地址:扬州市江都路558号 联系方式:谈秉忠 189527266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维扬路106-1,商城国际大厦19F 联系方式:高文静 0514-878803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文静 电 话: 0514-87880356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学生公寓用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学生公寓用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江苏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7881020 信息来源: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2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20 07:50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来源:江苏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扬州 江苏省 竞争性 技师 上一篇: 福建省南平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业务用房改造搬迁设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福建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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