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项 目 内 容
数量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项目完成限期
(含验收合格)
1
普宁市洪阳镇中心卫生院发热门诊功能配套设施改造工程
1项
1057021.51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
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所投采购内容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性能技术指标的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4、其他: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前完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上的供应商注册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2019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响应供应商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2) 响应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 响应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谈判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谈判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可参考谈判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谈判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响应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
6、响应供应商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8 月 20 日至 2020 年 8 月 25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普宁市普宁大道商业街南侧林青段西起第21幢3层302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09 月 02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普宁市普宁大道商业街南侧林青段西起第21幢3层302号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年 09 月 02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普宁市普宁大道商业街南侧林青段西起第21幢3层30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查后退回,资料不全或无原件校验者拒绝受理):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谈判文件);
2、供应商产生办法: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供应商不超过五家,全部作为响应供应商;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供应商超过五家时,以摇珠方式选取五家作为响应供应商;摇珠时间:2020年8月26 日09时00分。
3、若已购买谈判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响应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4、响应供应商必须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响应保证金。
5、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揭阳市-普宁市政府采购网;广东平正招标采购网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普宁市洪阳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普宁市洪阳镇新安村池揭公路西侧
联系方式:0663-28433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联系方式:0754-88866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先生
电话:0663-2843340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8月20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普宁市洪阳镇中心卫生院发热门诊功能配套设施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
十环招标网标题:普宁市洪阳镇中心卫生院发热门诊功能配套设施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广东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7925620
信息来源: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2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20 20:1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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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普宁市 竞争性 卫生院 门诊 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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