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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经贸学校2020年学生簿籍、校本教材印刷货物类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福建采购 |
时间:2020-08-21 12:1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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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ZJJMZC20200815 项目名称:福建经贸学校2020年学生簿籍、校本教材印刷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保证金 1 1-1 学生簿籍、校本教材 1 171725 否 171725 3000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一年,包含学校日常办公零星材料打印。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进口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2)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第24期节能清单执行或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3)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第22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或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4)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5)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6)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7)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8)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精神,投标人须提供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打印件或截图),在评标时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打印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9)其他政策: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具有合格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括“出版物”)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21日 至 2020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正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地址:泉州市安吉南路闻馨一品3幢701室) 方式:自取或者邮寄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泉州市正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地址:泉州市安吉南路闻馨一品3幢7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8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正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地址:泉州市安吉南路闻馨一品3幢7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经贸学校 地址:泉州市洛江市河市镇溪头村 联系方式:庄老师 0595-227973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泉州市正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安吉南路877号闻馨一品3棟701室 联系方式:小吴 0595-22296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老师 电 话: 0595-22797338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福建经贸学校2020年学生簿籍、校本教材印刷货物类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福建经贸学校2020年学生簿籍、校本教材印刷货物类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福建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7983495 信息来源:泉州市正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21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21 12:1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福建 簿籍 校本 竞争性 上一篇: 水上中心市运会比赛场地布设采购项目采购公告福建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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