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招标 2019年招标 2018招标 2017招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招标

成都市国投明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羊区人力资源大数据应用平台软件更新方案”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四川采购

时间:2020-08-27 07:5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66338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四川政府采购网 发布关于:成都市国投明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羊区人力资源大数据应用平台软件更新方案”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四川采购的信息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2020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成都市国投明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羊区人力资源大数据应用平台软件更新方案”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E2门)1-3-8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9月0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ZB-2020-046F

项目名称:成都市国投明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羊区人力资源大数据应用平台软件更新方案”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成都人力资源服务需求与产业发展目标,通过对成都人力资源服务现状的调研和需求分析,科学合理对成都市青羊区人力资源大数据应用平台软件更新提出建议,开展《成都市青羊区人力资源大数据应用平台软件更新方案》编制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完成时间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照规定购买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27日  至 2020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E2门)1-3-802

方式: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验原件,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本人签字的复印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9月0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E2门)1-3-802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9月0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E2门)1-3-8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成都市国投明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中路20号        

联系方式:陈纹卿 181 1319 26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翌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1-3-802            

联系方式:呼先生 028-683608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呼先生

电 话:  028-68360870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成都市国投明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羊区人力资源大数据应用平台软件更新方案”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成都市国投明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羊区人力资源大数据应用平台软件更新方案”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四川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8485818
信息来源:四川翌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2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27 07:50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成都市   竞争性   软件更新   资产管理

上一篇: 昭通市广播电视转播台凉风台发射站10KV宁边供电线路安全隐患整改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云南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相关文章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四川政府采购网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招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招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