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金沙县太平乡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贵州省金沙县西洛街道中心社区海悦现代成(一期)(Y-2)栋一单元5层一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09-07 10: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金沙县太平乡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二次)
- 项目编号: GZCCXM-2020-05号
-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 项目序列号: 05号
- 采购主要内容: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 采购数量: 1 批
- 预算金额:1,332,133(元)
- 最高限价:1,332,133(元)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一般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成立日期是在2019年12月31日以前的,须提供企业自行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打印的2019年已参加年报的证明资料(加盖投标人印章)或企业登记机关出具的2019年已年报的证明。(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2018年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其附注。报告未加盖审计机构骑缝章、四表一注未加盖审验章均视为无效)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自出具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4)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发生并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凭证或回单须标明有本款要求的税种方为有效)。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原件或加盖税务机关鲜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加盖投标人印章)。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5)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回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6)参加会议的如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是授权委托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7)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投标人自行查询上述要求中各网站记录,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时间段,并提供查询记录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在开标时一并提交审查并编入《投标响应文件》。(8)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检索查询企业是否存在行贿受贿等犯罪档案记录,若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前三年内存在行贿受贿等犯罪档案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查询要求:企业、法人【身份证号码】应当分别独立查询,不得合并查询,且检索词必须完整;查询案由:贪污贿赂;查询时间: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一时间段往前推三年内的检索查询结果截图或网页打印件。查询结果必须清晰完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特殊资格要求: 无
- 时间:2020-08-31 09:00:00至 2020-09-04 17: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贵州省金沙县西洛街道中心社区海悦现代成(一期)(Y-2)栋一单元5层一号
- 方式: 现场获取
- 售价: 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投标保证金额(元): 20,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0-08-31 09:00:00至2020-09-04 17:0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供应商通过公司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缴纳谈判保证金于代理公司处并换取收据(逾期未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本次竞标资格。)
- 开户单位名称: 贵州驰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沙支行
- 开户账号:520 5016 9663 0000 976
- 截止时间: 2020-09-07 10:00:00(北京时间)( 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 地点: 贵州省金沙东南环线朗月国际广场大楼政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 时间: 2020-09-07 10:00:00
- 地点: 贵州省金沙东南环线朗月国际广场大楼政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
- PPP项目: 否
-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组织,费用自理
-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合同约定
- 1、采购人信息
- 名 称:金沙县太平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 项目联系人:陈维
- 地 址:金沙县太平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 联系方式:15902572588
-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代理全称:贵州驰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王永万
- 地 址:贵州省金沙县西洛街道中心社区海悦现代成(一期)(Y-2)栋一单元5层一号
- 联系方式:15329575570
- 3、项目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陈维
- 电 话:15902572588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九、附件
贵州驰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金沙县太平乡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金沙县太平乡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二次)采购公告贵州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8600577
信息来源:贵州驰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2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28 15:4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贵州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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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平乡 金沙县 环境治理 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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