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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0年应急包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四川采购 |
| 时间:2020-08-31 19:0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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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YH-202010 项目名称:彭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0年应急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3、采购数量:800套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付款方法和条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成交人须向采购人提供正式发票。 6、验收要求: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7售后服务要求: 7.1 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故障响应时间、服务承诺、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人员配置、现场服务支持能力、应急处理方式等。 7.2产品质量售后:产品使用时,出现质量问题,采购人做好记录并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 2 小时内响应,24 小时内到场,48 小时内解决问题。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一个月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③《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2017〕141 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6项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本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四)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01日 至 2020年09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附件 方式:网络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9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四川越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驻金牛区开标室,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韦家碾一路118号4幢11层21号。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9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越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驻金牛区开标室,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韦家碾一路118号4幢11层2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彭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金彭中路182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13699021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越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中物国际3号楼 联系方式:蒲先生 152082955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蒲先生 电 话: 15208295539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彭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0年应急包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彭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0年应急包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四川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8872079 信息来源:四川越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31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31 19:0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七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彭州市 竞争性 办公室 项目 上一篇: 颐高新经济产业园孵化器装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河北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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