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招标 2019年招标 2018招标 2017招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招标

第十一师财政局购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采购

时间:2020-09-03 12:1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68570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政府采购网 发布关于:第十一师财政局购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采购的信息
来源:政府采购网
2020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Report <meta http-equiv="Content-Type" content="text/html; charset=utf-8"> <body>

第十一师财政局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受采购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财政局委托,代理机构: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对采购编号:BTJY00CGTP2020002,项目名称: 第十一师财政局购买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招标编号:BTJY00CGTP2020002

  2、项目名称:第十一师财政局购买服务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分包名称
分包内容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第十一师财政局购买服务项目
第十一师财政局购买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00000.00
500000.00



预算合计(元)/最高限价合计(元)
500000.00
500000.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颁布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3)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特殊要求)

  6、下载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2020年01月09日10点00分2020年01月13日19点00分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采购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登录后,进行下载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

  7、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01月16日11点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谈判/磋商时间及地点:2020年01月16日 11点30分 负1楼开标三厅

   开标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1楼开标厅(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民路200号创天大厦负1楼开标三厅)

   备注:/

  9、本项目采购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财政局

    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滩北路1067号

    本项目采购人联系人: 张树喜 本项目采购人电话: 0991-6692077

    采购代理机构: 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259号

    项目联系人: 王虎、李娜 联系电话: 0991-6170328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第十一师财政局购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第十一师财政局购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9106704
信息来源: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03 12:1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来源: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财政局   招标公告   服务项目   一师

上一篇: 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教学机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相关文章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政府采购网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招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招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