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项目工期
海丰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提升和基层减负便民项目
1项
3,301,000.00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实施内容。维护期自项目终验通过次日开始为期1年。
(2)采购项目品目: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3)简要技术要求:15个事项梳理优化服务、事项上线运行业务梳理、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事项上线服务、平台对接接口(包含4个大厅设备、1个本地业务系统及6个业务数据对接联调)、基层调研及实施方案编制、高频基层证明电子设计及落地实施、高频基层报表优化方案。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实施内容。维护期自项目终验通过次日开始为期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9 月 8 日至 2020 年 9 月 10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15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09 月 15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年 09 月 15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2.获取采购文件:
(1)供应商须携带加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现场领购采购文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其余证件原件现场备查)。
(2)已领购的供应商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注册,否则将影响成交通知书的发放。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丰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地址:海丰县城红城大道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
联系方式:0660-66009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
联系方式:0660-33331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660-3333133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9月07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海丰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海丰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提升和基层减负便民项目竞争性谈判
十环招标网标题:海丰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海丰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提升和基层减负便民项目竞争性谈判广东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9473610
信息来源: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07 18:1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至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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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海丰县 政务 竞争性 服务平台 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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