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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崩解实验用设备、电线电缆及小家电检验专用设备、农产品检验用设备吉林采购 |
时间:2020-09-08 16:4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meta http-equiv="Content-Type" content="text/html; charset=utf-8" /><meta http-equiv="Content-Style-Type" content="text/css" /><meta name="generator" content="Aspose.Words for Java 14.9.0.0" /> 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检测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检验检测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系统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9月23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招标条件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00806]-2055号,受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委托,吉林省友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就《检验检测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TPYY2020020 2.2项目名称:检验检测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2.3项目内容:项目分三个标段;第一标段:电线电缆及小家电检验专用设备;数量1批;第二标段:崩解实验用设备;数量1批;第三标段:农产品检验用设备;数量1批;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2.4交货时间:合同订立后1个月 ; 交货地点: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指定 2.5项目预算:预算金额合计156万元整;第一标段:25万元整;第二标段:78万元整;第三标段:53万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包括: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经营业绩等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等条件; 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设备和售后服务能力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根据该项目采购单位对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1)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包括:1.承诺或证明投标的全部设备在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内; (2)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请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 (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 4.1、凡有意参加各标段投标者请自2020年 9 月9 日8:30起至2020年 9 月11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自行登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gzyzx.jl.gov.cn)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标处理。 4.2 CA认证办理基本流程:(1)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技术支持联系方式:投标人注册,CA数字证书 (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431-85177688;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2)确认参加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 9月 11日16:00时。 供应商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CA登录区”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点击“投标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没有点击“投标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5、谈判文件递交 5.1、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9 月 23日9:30-10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 时间:2020年9月23 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五楼评标室。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谈判公告期限:2020年 9 月 9 日至 2020年 9月11 日止为三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 8、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联 系 人: 张险峰 联系电话:0431-85000055 地 址:长春市宜居路2699号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友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博才路栖乐荟府4栋1单元1601室 联 系 人:张丹 联系电话:0431-89261115 9、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9.1特别提示:如开标时仍属于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活动流程按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招标代理机构开展交易活动的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 9.2凡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9.3供应商代表要按吉林省、长春市有关防疫规定,确保自身健康状况,参与现场交易活动的人员均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符合防疫规定的口罩,自觉保安全间隔距离,自觉维护好场地卫生和秩序,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废弃口罩定点投放。如违反相关防疫规定,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9.4若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有任何变更,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的内容为准。 9.5若开标场地临时发生变更,以开标区LED屏幕为准。 9.6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自觉有序排队并按要求测量体温,向现场工作人员出示《吉事办》小程序中的吉祥码,扫码通过后在指定区域进行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