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宝源乡联奉村生态鱼养殖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 http://220.197.200.182:88/ZYHY/)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未注册账号办理CA证书的需注册账号办理CA证书后登录)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09-18 10: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宝源乡联奉村生态鱼养殖项目
- 项目编号: SXFDZB2020-0016
-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 项目序列号: C52033120201247-1
- 采购主要内容: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如工程量清单与图纸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采购数量: 1 批
- 预算金额:1,000,000(元)
- 最高限价:1,000,000(元)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一般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信用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日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 特殊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时间:2020-09-10 09:00:00至 2020-09-16 17: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 http://220.197.200.182:88/ZYHY/)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未注册账号办理CA证书的需注册账号办理CA证书后登录)
- 方式: 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 http://220.197.200.182:88/ZYHY/)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未注册账号办理CA证书的需注册账号办理CA证书后登录)
- 售价: 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投标保证金额(元): 5,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0-09-10 09:00:00至2020-09-18 10:0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供应商应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转账至遵义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账户
- 开户单位名称: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遵义分行厦门路支行
- 开户账号:523061500018150073564
- 截止时间: 2020-09-18 10:00:00(北京时间)( 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 地点: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100米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9楼)
- 时间: 2020-09-18 10:00:00
- 地点: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100米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9楼)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
- PPP项目: 否
-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
-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60日历天
- 1、采购人信息
- 名 称:赤水市宝源乡人民政府
-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 地 址:赤水市宝源乡
- 联系方式:13885268503
-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代理全称: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李先生
- 地 址: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中环广场3栋28层
- 联系方式:15329629622
- 3、项目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李先生
- 电 话:15329629622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九、附件
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宝源乡联奉村生态鱼养殖项目采购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宝源乡联奉村生态鱼养殖项目采购公告贵州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9635699
信息来源: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09 15:1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一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决定。本法已对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来源:贵州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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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生态 项目 公告 宝源乡联奉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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