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招标 2019年招标 2018招标 2017招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招标

永春县消防救援大队永春大队更换营区外观标识和内务设置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福建采购

时间:2020-09-14 10:5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71826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福建政府采购网 发布关于:永春县消防救援大队永春大队更换营区外观标识和内务设置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福建采购的信息
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2020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永春大队更换营区外观标识和内务设置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1、41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9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ZJJT2020005

项目名称:永春大队更换营区外观标识和内务设置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6.06292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06292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永春县消防救援大队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谈判 方式组织永春大队更换营区外观标识和内务设置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招标编号:QZZJJT2020005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合同包预算


谈判保证金



1


1-1


永春大队更换营区外观标识和内务设置采购项目


1批


160629.26元


3000元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三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最第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最第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一)。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一)。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一)。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谈判供应商应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谈判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谈判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谈判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谈判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谈判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谈判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谈判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谈判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谈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

6、自本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00917日(3个工作日)止,为谈判文件公告届满时间。有意参与谈判供应商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0917日止,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时,下午3:00-6:00时(北京时间)内通过现场办理的方式进行购买谈判文件(节假日不售),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如需邮寄另加收邮寄费50元。未购买谈判文件的谈判供应商将被拒绝。

7、购买谈判文件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1、412室。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9、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谈判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公布,书面通知只针对谈判文件修改前已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0、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0922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谈判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1、谈判开始时间:20200922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12、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和谈判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1、412室。

采 购 人:永春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方法:15759833334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1、412室

邮  编:362000             

联系人:小陈                电  话: 0595-22578088,15159507988

电子信箱: 399830999@qq.com                     

保证金确认:小陈           电  话:0595-22578088

开户名: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安吉支行 

帐    号:35050165964109000788

 

      

                                 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四日


附1:账户信息

谈判保证金账户



缴纳谈判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安吉支行 



帐    号:35050165964109000788



特别提示



1、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谈判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谈判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谈判保证金”。

3、提交方式为由供应商企业基本户转账至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须于20200921下午17:00时前提交到达指定账户。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合同包预算


谈判保证金



1


1-1


永春大队更换营区外观标识和内务设置采购项目


1批


160629.26元


3000元



 

注:

  1. 本次采购为1个合同包,谈判供应商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谈判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15日  至 2020年09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1、41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9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1、412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9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1、41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春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泉州市永春县        

联系方式:黄先生157598333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1、412室            

联系方式:小陈0595-22578088,15159507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 话:  0595-22578088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永春县消防救援大队永春大队更换营区外观标识和内务设置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永春县消防救援大队永春大队更换营区外观标识和内务设置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福建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0051827
信息来源: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1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14 10:50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



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永春   采购   永春县   大队   营区

上一篇: 国能长岭生物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综合应急预案评估评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吉林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相关文章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福建政府采购网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招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招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