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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锦华幼儿园关于锦华幼儿园电子屏、仁宝分园电子屏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江苏采购 |
时间:2020-09-16 18:5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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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SJY2020-NT-058 项目名称:锦华幼儿园电子屏、仁宝分园电子屏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3092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7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它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16日 至 2020年09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3: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昆山市中华园西路99号新江商务大楼4F 方式:现场购买(昆山市中华园西路99号新江商务大楼4F)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9月2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昆山市中华园西路99号新江商务大楼4F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9月2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昆山市中华园西路99号新江商务大楼4F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受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锦华幼儿园委托,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其所需的锦华幼儿园电子屏、仁宝分园电子屏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前来参加谈判。 一、招标项目编号:KSJY2020-NT-058 二、招标内容及工期:锦华幼儿园电子屏、仁宝分园电子屏 三:工期:签订合同后7日历天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谈判响应单位须将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单独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响应人公章,在报名时间内提交给招标代理公司。原件(或公证件原件)必须带到报名现场,审查后退还,以原件(或公证件原件)为准。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谈判响应单位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最近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应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近期纳税的凭据及近期缴纳社保的凭据)。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6、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人需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提供盖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8、根据“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注: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09月21 日16:30(北京时间) 2、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3、报名地点:昆山市中华园西路99号新江商务大楼4F 4、交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当场现金交纳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09月25日13:30(北京时间) 2、截止接收时间:2020年09月25日14:00(北京时间) 注: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则视为无效投标。 3、递交地点:昆山市中华园西路99号新江商务大楼4F 4、接收人: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七、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0年09月25日 14: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昆山市中华园西路99号新江商务大厦4F 3、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二副。 八、预算金额、投标保证金 1、预算金额: 人民币肆万叁仟零玖拾贰元整(¥43092.00) 2、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2)保证金缴纳信息:帐户名-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帐号-5495 5947 7025,开户行-中国银行昆山分行营业部。 (3)缴纳方式:投标单位以网银转账方式(不接受其他缴纳方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并确保投标保证金能够到账。票面金额必须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完全一致,从投标单位基本存款账户转出。待确定预成交单位后,预成交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未成交单位投标保证金予以当场退回。 九、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锦华幼儿园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0512-57703523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中华园西路99号新江商务大楼4F 邮政编码:215300 联系人:荣工 联系电话/传真:0512-57362278 备注: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16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锦华幼儿园 地址:/ 联系方式: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0512-577035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山市中华园西路99号新江商务大楼4F 联系方式:联系人:荣工 联系电话/传真:0512-573622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荣工 电 话: 0512-57362278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锦华幼儿园关于锦华幼儿园电子屏、仁宝分园电子屏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锦华幼儿园关于锦华幼儿园电子屏、仁宝分园电子屏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江苏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0253936 信息来源: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16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16 18:5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招标投标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来源:江苏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幼儿园 昆山 锦华 电子屏 竞争性 上一篇: 镇远县脱贫攻坚补短板农村饮水安全受灾维修工程(建安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采购公告贵州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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