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招标 2019年招标 2018招标 2017招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招标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街三槐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槐路卫生服务中心医用冰箱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天津采购

时间:2020-09-18 14:1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73893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天津政府采购网 发布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街三槐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槐路卫生服务中心医用冰箱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天津采购的信息
来源:天津政府采购网
2020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三槐路卫生服务中心医用冰箱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购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9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ZZB-2020-T-001

项目名称:三槐路卫生服务中心医用冰箱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货到: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 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货到: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实质性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投标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2018年或2019年)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3)2019年或2020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须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18日  至 2020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购买

方式: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9月22日,每日9:00-12:00;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发送报名资料(报名表及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至邮箱:tjbzzb@126.com,进行报名。本次谈判的采购文件500元/本,以网银或电汇的形式汇款至天津滨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账号内,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9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开发区第三大街金融街西区6号楼a座203-4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9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开发区第三大街金融街西区6号楼a座203-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街三槐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见附件        

联系方式:见附件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滨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2-1506            

联系方式:陈工022-244587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022-24458787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街三槐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槐路卫生服务中心医用冰箱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街三槐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槐路卫生服务中心医用冰箱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天津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0409648
信息来源:天津滨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1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18 14:1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来源:天津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塘沽   服务中心   天津市   竞争性

上一篇: 博兴县锦秋街道办事处农村公厕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山东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相关文章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天津政府采购网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招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招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