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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教育局-2020年全县各学校安保配套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海南采购 |
时间:2020-09-21 18:4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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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2020年全县各学校安保配套设备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海南民益招投标有限公司 受 澄迈县教育局 委托,对 2020年全县各学校安保配套设备项目 进行国内 竞争性谈判 采购,诚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 2020年全县各学校安保配套设备项目 2、项目登记号: HNGP-FJC-2020-4545 3、项目编号: HNMY2020-041 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5、采购预算: 580000.00元 6、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2020年全县各学校安保配套设备项目 2、项目编号:HNMY2020-041 3、采购内容: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 4、预算金额:580000.00元 7、项目实施地点: 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8、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9、付款方式: 按合同执行 9、项目或项目包是否属于流标废标重新采购: 否 10、是否进口产品: 否 11、是否备案: 是 12、是否属于多包项目: 否 1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其它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2.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已办以上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3.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及2020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的凭证(复印件)。4.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5.6.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惩戒对象”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招标文件发售之日开始时间之后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6.7.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2020年全县各学校安保配套设备项目:否 三、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1、请于 2020年09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 至 2020年09月24日17时00分 ,从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金坡路6号中鹏苑B幢一单元602房 获取采购文件。 2020年全县各学校安保配套设备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9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开标时间:2020年09月25日09时00分 ;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3.1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金坡路6号中鹏苑B幢一单元602房,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适用于现 场递交) 五、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南省)、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六、公告期限及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1、本项目采购公告不少于3个工作日,自 2020年09月22日09时00分 至 2020年09月24日17时00分止。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0年09月25日09时00分 七、采购人、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 澄迈县教育局 代理机构: 海南民益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 海南省澄迈县 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B座903房 联系人: 戴传宝 联系人: 杨珊珊 电话: 67607006 电话: 65226105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澄迈县教育局-2020年全县各学校安保配套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澄迈县教育局-2020年全县各学校安保配套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海南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0684860 信息来源:海南民益招投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21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21 18:4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来源:海南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澄迈县 安保 竞争性 全县 教育局 上一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高渔港监督-增殖放流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海南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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