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大方县中医医院传染病防治能力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09-25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大方县中医医院传染病防治能力设备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GZZD-2020-9-17号
-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 项目序列号: 93ZC2020C456
- 采购主要内容: 详见谈判文件
- 采购数量: 1 批
- 预算金额:957,000(元)
- 最高限价:757,000(元)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一般资格要求: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2.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3、具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谈判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2.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0年以来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2.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2020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完税及社保的证明材料;2.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2.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需自行承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9、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企业)许可证;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特殊资格要求: 无
- 时间:2020-09-22 08:30:00至 2020-09-24 17:3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方式: 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售价: 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投标保证金额(元): 10,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0-09-22 08:30:00至2020-09-25 09:0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一次性全额转入,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请尽早交纳保证金,并到代理公司换取保证金收据
- 开户单位名称: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 开户账号:17710121050000969
- 截止时间: 2020-09-25 09:00:00(北京时间)( 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 地点: 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时间: 2020-09-25 09:00:00
- 地点: 网上开标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 PPP项目: 否
-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
-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大方县中医医院
-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无
-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30日历天
- 1、采购人信息
- 名 称:大方县中医医院
- 项目联系人:付现学
- 地 址:毕节市大方县红旗街道解放路25号
- 联系方式:15285132507
-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代理全称:贵州智典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吴长举
- 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贵毕路瑞丰铭城4号楼C栋23楼
- 联系方式:15117518496
- 3、项目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付现学
- 电 话:15285132507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九、附件
贵州智典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大方县中医医院传染病防治能力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大方县中医医院传染病防治能力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贵州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0684685
信息来源:贵州智典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21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21 18:3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来源:贵州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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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大方县 病防治 设备采购 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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