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费用预算表
序号
费用名称
人数
月支出(元)
年支出(元)
备注
一
人工费用
㈠
工资类
月薪
1
管理处主任
1
4000.00
48000.00
4000
2
保安队长
1
3000.00
36000.00
3000
3
保洁班长
1
2500.00
30000.00
2500
4
保安员
12
25200.00
302400.00
2100
5
保洁员
5
9000.00
108000.00
1800
6
水电工
0
0.00
0.00
0
7
绿化工
3
5400.00
64800.00
1800
小 计
23
49100.00
589200.00
㈡
福利类
1
员工福利
1840.00
22080.00
2
服装费
958.33
11500.00
每人每年500元
小 计
2798.33
33580.00
㈢
五险一金
1
社会保险
10212.8
122553.60
工资总额的20.8%
2
住房公积金
2455.00
29460.00
工资总额的5%
小 计
12667.80
152013.60
合 计
64566.13
774793.60
二
行政办公费用
1
办公费用
200.00
2400.00
2
通讯费
50.00
600.00
3
车辆费用
50.00
600.00
4
其它费用
100.00
1200.00
书报刊物资料费等
合 计
400.00
4800.00
三
设备设施养护费
1
房屋及公共设施维修费
0.00
0.00
日常维修材料费及机电设施设备年检、保养费由业主方支付
2
机电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费
0.00
0.00
合 计
0.00
0.00
四
清洁费用
1
日常清洁耗材
1000.00
12000.00
2
四害消杀
500.00
6000.00
3
垃圾处理
1000.00
12000.00
4
化粪池、管道清理等
800.00
9600.00
合 计
3300.00
39600.00
五
绿化养护费
㈠
院内绿化养护
400.00
4800.00
㈡
楼内绿化养护
300.00
3600.00
合 计
700.00
8400.00
六
治安保卫费
200.00
2400.00
七
管理设备分摊及固定资产折旧费
150.00
1800.00
以上七项合计
69316.13
831793.60
八
不可预见费
901.10
10813.30
管理成本的1.3%,含临时加班费、重大活动应急加班等。
九
管理佣金
1032.75
12393.10
十
法定税费
3750.00
45000.00
总 计
75000.00
900000.00
三、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1年。时间2020年9月30日17:00分交接,2020年10月1日08:00分开始至2021年10月1日08:00分为服务周期,如有变化以书面或电话通知为准。
2、因市委党校整体搬迁、市政府收回市委党校大院等特殊情况,业主方有权提前中止合同履约,不予支付违约金赔偿,不予支付中止合同后的剩余管理服务费,不予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等。
四、服务管理范围
业主将位于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北路12号市委党校大院及其区域范围内(含4号楼树童幼儿园、院内家属区等)和“门前三包”责任区所有物业委托给中标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五、服务事项
1、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包括道路、停车场、球场、门厅、各栋楼层(含办公楼、教学楼、教研楼、图书馆楼、食堂、学员宿舍楼、家属宿舍楼、树童幼儿园、出租房屋、客房)门窗、走廊、通道、电梯、楼梯、洗手间、露台楼顶、阳台、路灯(含走廊灯)、宣传栏等所有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和房屋公用部位以及大院围墙外南侧、西侧周边区域(门前三包)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和保洁;垃圾的收集、清运;下水道、排水沟、地漏、沙井、厕所、化粪池清理和清运;灭虫、灭蚁、除四害、消毒等工作。
2、园林绿化管理。指对校园内各室外、楼内以及大院围墙外南侧、西侧周边区域范围内的绿化带养护、树木补种、花草摆放回收及管理。包括植被、草坪、草本花卉、灌木、乔木、竹类等所有园林植物(含室内外)的浇灌、 施肥、中耕、除草、修剪、整形、有害生物防治、补植与改植、清洁与保洁、防护以及园林绿化设施的管理,包括高大乔木修剪、整形、除虫(打药)、老树桩的移除、挖坑、清理和坏死树木、花草的补种(含购买)。
3、校园公共秩序管理。包括正门、侧门站岗执勤,院内及大院围墙周边昼夜巡逻值勤,院内停车场与车辆停放管理,消防安全管理,视频监控系统使用及管理,劝谕和制止院内人员及车辆违法、违章行为,公共秩序维护,突发情况应急处置等。
4、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图纸,档案资料等,并按市创文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5、中标方管理人员外出、变更必须向业主报备,在征得业主同意后需及时安排相关人员顶替和补充。
6、物业服务所需工具材料(含日常消耗品)由中标人负责提供,费用包含在预算总价中。
六、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
说明:本标准系参照广东省《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广东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技术标准》的标准要求,并结合中共湛江市委党校的实际制定。
(一)基本服务
1.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总体目标
(1)无重大事故隐患,无安全责任事故和管理责任事故发生;
(2)园林绿化养护达到市级“园林式单位”的目标;
(3)环境卫生管理达到市级“卫生先进单位”的目标。
经校方组织进行质量考核,年度综合考核得分≥90分。
2.建章立制
(4)建立健全的物业管理基本服务制度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岗位责任制度、岗位考核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投诉处理制度、物业管理意见征询制度、物业管理服务报告会议制度、档案资料管理规定、业(用)户资料保密规定、员工工作程序、工作标准等。
3.员工持证上岗
(5)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6)上岗三个月以上的员工持证上岗率达100%;
(7)具有初级职称以上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两名,其中必须有一名中级职称以上的工程技术人员。
4.员工仪容仪表
(8)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配带必要的装备;
(9)仪表端庄,举止大方,行为规范,作风严谨,服务主动,热情礼貌,使用标准服务语言。
5.值守要求
(10)建立24小时人员值班制度;
(11)设立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保持电话畅通,及时接听(铃响三声内应接听);
(12)有值班工作记录。
6.接待来访来电服务
(13)业(用)户求助、建议、问询、质疑、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及时反馈。一般情况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或在与业(用)户约定的时间内处理和答复。其中,投诉其及处理结果须登记存档。
7.物业管理服务报告会议
(14)每季度召开一次物业管理服务报告会议,向业主汇报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会议记录存档备查。
(二)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
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须按照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范》、《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的规范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
1.建章立制
(1)制定园林绿化设施管理规定、维护保养办法等规章制度。
2.资料与标识
(2)建立完整的园林设施资料档案;
(3)设置和管理花木名称铭牌;
(4)设置和管理关于爱护园林绿化设施的劝谕告示牌、警示牌。
3.地被养护与管理
(5)每年淋水180次,施肥3次,修剪4次,病虫害防治4次;
(6)保存率98%以上。每两天保洁一次;
(7)植物覆盖率高,生长良好,无黄土裸露,无残缺,无残花败叶、无病虫害。整齐美观,与周围植物配置协调。
4.草坪养护与管理
(8)每年淋水180次,施肥4次,修剪6次以上,病虫害防治4次以上;
(9)保存率98%以上;每两天保洁一次;
(10)草皮生长茂盛、颜色正常,不枯黄;按设计要求进行修剪;修剪时高度、宽度适当,高度保持0.3-0.5cm,平整无杂草、无空秃,及时切边,草坪边缘线清晰且整齐一致,生长良好,无病虫害。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27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180天。绿篱修剪要保持观赏面枝叶丰满、茂密、平整、整齐一致,整型树木造型雅观。
5.草本花卉养护与管理
(11)每年淋水180次,施肥14次,修剪14次,病虫害防治4次;
(12)保存率98%以上;每两天保洁一次;
(13)花卉生长良好,开花整齐,花卉配置合理,无病虫害,色彩搭配合理,轮廓清晰,造型美观,色块效果好,层次分明,及时清理枯枝残花。
6.乔木养护与管理
(14)每年淋水10次,松土6次,施肥3次,修剪2次,病虫害防治2次,涂白1次。
(15)保存率98%以上;台风前采取防倒伏措施,风后对倾斜或倒伏树木三天内扶正、修剪或补种。
(16)叶色正常,在正常的条件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叶上无虫尿、虫粪、虫网灰尘;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5%以下。树木枝、干健壮,无明显枯枝、死枝,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在生长良好,树木有蛀干害虫危害的株数不超过1%。行道树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按设计要求或自然树形进行修剪。
7.灌木养护与管理
(17)每年淋水180次,松土4次,施肥4次,修剪10次,观花灌木3次,病虫害防治6次;
(18)保存率98%以上。每两天保洁一次;
(19)植物生长旺盛,花灌木开花及时、正常、整齐,脚叶整齐,植物配置按设计要求,层次丰富,色彩搭配合理,无病虫害,花后修剪及时。
8.竹类养护与管理
(20)每天早晚各淋水一次,并防止出现积水现象;每年施肥3次,肥料以有机肥为主;每年根据发笋情况进行间伐修剪2次,及时清除枯死、细弱竹干、枝条;每年培土2次,注意扶稳被风吹偏的竹子,并加泥土填实。病虫害防治4次;
(21)保存率98%以上。植株生长旺盛,叶色青翠,无明显枯枝、死枝,无病虫害,无开花现象,竹龄结构合理、密度得当,造型美观。
9.室内、室外摆设植物、花卉
(22)养护标准按类型分别参照乔木或灌木执行;
(23)保存率98%以上。生长良好,长期保持叶面清洁光泽,无枯叶,无黄叶,无泥土裸露,花盆干净,底盆无积水现象,无病虫害,保持每天喷洒叶面,适度淋水,施肥,及时更换和养护(含清理、搬运),盆栽插花色彩精致大方美观鲜艳。
10.绿地保洁。
(24)保洁标准:无垃圾杂物,无石砾砖块,无干枯枝叶,无粪便污物,无悬挂物,无蚊蝇滋生。修剪碎草和归堆后的垃圾杂物应在当天清运完毕。
11.工作记录
(25)工作记录及时、完整。
(三)环境卫生管理
1.建章立制
(1)制定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环境卫生巡检制度、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卫生设施维护保养办法、防疫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并认真实施。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和管理责任事故。
2.资料与标识
(2)建立完整的卫生设施资料档案,绘制卫生设施配置图;
(3)在适当路段、场所设置卫生劝谕告示牌、警示牌。
3.垃圾收集容器设置
(4)楼房每层至少设置一个垃圾桶;电梯等候厅及主要出入口设置果皮箱,若缺,由物业管理方负责配置齐全。
4.道路卫生维护
(5)每天清扫两次;路面保洁时间为8:00-12:00、14:00-18:00,保洁员作不间断巡回保洁;保洁员在特定时段内对特定地点作重点保洁。
(6)地面干净,无垃圾、杂物,无积水、无污迹、油渍、轮胎印。
5.门厅卫生维护
(7)每天清扫两次,用水拖抹一次;24小时保洁;雨天随脏随抹。
(8)表面光亮、无污渍、无杂物、无划痕,地角线无积尘、干净整洁。
(9)教学综合大楼大堂地面每周打磨、上蜡、抛光保养一次,门窗每周洗刷二次。
6.楼层走廊、露台、通道卫生维护
(10)每天清扫二次,露台、通道、(校内马路)每周洗刷一次。干净整洁,无垃圾,无杂物,无积水、无污迹、油渍。
7.电梯、手扶楼梯卫生维护
(11)电梯厢地面巡回保洁,电梯厢内壁每日清洁一次,每天更换地毯,并清洗、晾晒、摆放整齐;电梯门内、外两侧(含内外按钮)每日清洁一次,并定期做钢油护理,电梯内天花、出风口、照明设施每月清洁一次,电梯门轨每周清洁一次。
(12)手扶楼梯每日清洁一次,扶手每三天抹一次。
(13)干净整洁、有光泽,无垃圾、无杂物、无污迹、无灰尘。
8.楼宇门、玻璃窗及玻璃墙卫生维护
(14)每周水抹一次。
9.楼顶卫生维护
(15)每15天清扫一次;下水道口每7天清理一次,下大暴雨、台风来临前需及时清扫,在发生堵塞是即时清扫。
10.停车场卫生维护
(16)每天清扫一次。
(17)地面干净,无垃圾、杂物,无积水。
11.公共设施卫生维护
(18)电子防盗门、信报箱、消防箱、标识、宣传牌、岗亭,每周水抹一次。
(19)路灯、梯灯每周清洁一次。
(20)消火栓、箱,灭火器、报警器、烟感器、喷淋每月清洁一次。
(21)亭、廊、护栏可倚人部位、凳、椅每两天水抹一次。
(22)健身(娱乐)设施,每周水抹一次。
(23)外表光亮、干净整洁,无污迹、无灰尘。
12.洗手间卫生维护
(24)地面巡回保洁,定时消毒,低位墙身(厕位隔板墙)每周清洁二次,高位墙身每月清洁二次,地漏存水封每日检查存水隔臭情况。
(25)厕具每日清洁二次,定时消毒;厕纸容器每日清倒至少二次。
(26)洗手台每日清洁二次,玻璃镜每日清洁二次,水龙头及其它金属配件、配属器件(洗手液盒、檫手纸盒、干手机等)每日清洁二次,垃圾(烟灰)筒每日清洁一次。
(27)高位照明设施及风口每月清洁一次。
(28)无垃圾、无污渍、无积水,无积尘、无异味,干爽、整洁,厕所日常消耗品(洗手液、厕纸等)保持常有。
13.垃圾收集容器和运输工具
(29)果皮箱每天清倒一次,每五天清洗一次。
(30)运输用大垃圾桶、楼层用小垃圾桶每天清倒二次,每周清洗一次。运垃圾的手推车半年翻新油漆一次。
(31)容器及工具完好率为95%以上。
14.垃圾池(房)、垃圾中转站等工作点
(32)每天清洁一次,每月喷洒消毒药物八次;无垃圾过夜(含建筑、办公用品等垃圾)。
15.垃圾收集与处理
(33)办公、教学、学员宿舍楼、图书馆、饭堂楼每天早晚两次上门收集垃圾,垃圾袋装率100%,收集率100%;运于指定地点,收运过程无洒漏。生活垃圾(垃圾桶中垃圾)每天20点收集,及时外运,避免垃圾二次污染,不准再次堆放。同时按《湛江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共湛江市委党校生活垃圾处理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规定执行。
16.排水沟、沙井清理
(34)排水明沟每周清理一次,暗沟每月清理一次,沙井每季度清理一次。1号楼与2号楼(主干道)之间沙井每周清理一次。
17.化粪池清理
(35)每个化粪池每年至少轮流清理一次,随满随清;清理前提前二十四小时书面告知业(用)户;清理现场设置安全标志;池底污物淘净;多级出入口通疏;人工清理者须将污物包装良好,当天运走;清运过程无漏洒;清理现场即时清洗干净;由管理处和业主共同验收,填写验收表格。
(36)出现管道爆裂、井池溢流、井池盖缺损等紧急事件,接报15分钟内到位处理,所需材料由物业服务管理方负责。
18.灭虫灭蚁除害消毒
(37)每月至少二次,对沟、渠、井喷洒药物灭蚊虫,放置灭鼠药物;视市创文办(防疫)需要喷洒消毒药物;每周至少检查一次白蚂蚁侵蚀情况,发现白蚂蚁侵蚀,及时喷杀(含室内),所需材料由物业服务管理方负责。
19.应急处理
(38)根据政府指令随时启动应急预案。
20.工作记录
(39)工作记录及时、完整。
(四)公共秩序协管
公共秩序协管须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规范要求和质量标准执行。
1.建章立制
(1)制定保安员管理规定、保安员站岗值勤标准、保安员巡逻值勤标准、保安员交接班要求、保安员培训制度、人员和大宗物品进出登记制度、消防安全制度、防火安全责任制、应急处理预案(火警、盗警、地震、台风、爆炸、炸弹恐吓、人员急救、煤气泄漏、高空掷物伤人及其他不可预见紧急事件)等规章制度,并认真实施,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和管理责任事故。
2.资料档案
(2)建立完整的保安队伍资料档案。
(3)在适当路段、场所设置关于安保工作及公共秩序管理规定的告示牌、警示牌。
3.门岗执勤
(4)学校主要出入口24小时站岗值勤。
(5)树童幼儿园(4号楼)西侧门定时定点站岗执勤(早上07:30—08:30,中午11:00—12:00,下午14:00—15:00,晚上17:00—18:00)。
(6)来访人员和大宗物品出入登记。
(7)车辆进出实施证(卡)管理、出入登记。对本校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车位已满时,对外来车辆不能内进停放负责解释说明、文明执勤、防止冲突。
(8)问候、问话、回答等用语规范,必要时引导来访人员至服务总台或指示其到达的方向、楼号和部位;
(9)非办公时间进入办公楼的人员应进行详细登记,必要时实施派人跟踪监控,
(10)物品进出实施分类管理。大件物品进出实行审验制度,拒绝危险物品进入,禁止无证明或无许可大件物品流出。
4.巡逻值勤
(11)24小时巡逻值勤,并做好巡逻记录;校园路面巡逻白天不少于四次,晚上不少于六次,楼宇巡逻白天不少于两次,晚上不少于两次,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每小时巡逻一次,巡逻值勤的人员负责开关校园路灯等。
(12)检查各类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安全状况、车辆停放状况、各公用楼房及住宅用房的安全状况等,
(13)明确巡视工作职责、流程,制定相对固定的巡视路线。巡视应使用巡更设备,在监控中心保持巡更记录。
(14)巡视中发现违法、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严格执行业主方《中共湛江市委党校综治管理规定》、《中共湛江市委党校停车场管理办法》、《中共湛江市委党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关于我校环境卫生管理的若干规定》,及时劝谕和制止所有违反业主方规定影响校园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为。
(15)巡视中发现安全隐患等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报告相关负责人,并在现场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做好随时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
(16)每天巡视电梯运行状况,督促电梯运维公司履行维护保养职责,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与行政科和电梯公司联系,及时排除故障,确保安全。
(17)出现电梯困人情况,5分钟内到位处理;须立即与电梯运维公司联系派技术人员前来解救,或者拨打110求救电话,同时以可能的方式安抚和解救被困乘客。
5.车场管理
(18)制定、悬挂车场管理规定、停车须知等规章制度,悬挂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车辆保管收费标价牌,实行收费管理。
(19)按车辆种类划分车辆停放保管区域;确保停车黄线标识明显、车场无杂物堆放、通道顺畅。
(20)协助清洁工维护好车场环境卫生,确保无垃圾、无杂物、无积水。
6.交通与车辆停放的管理
(21)对出入车场区域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
(22)交通标志齐全,有减速、限速及禁鸣标志等。
7.消防安全管理
(23)消防设施设备每周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作好记录,确保能正常运行,
(24)每季度组织一次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并向业主报告检查结果。
(25)消防通道维护。通道每周检查一次;无杂物堆放,无违章占用;如有障碍,须于一个工作日内清除;如清除受阻,须立即报告业主或有关部门。
(26)义务消防队和消防演练。所有保安人员均为义务消防队;每季度组织一次以上的消防知识学习;每年组织一次以上的消防演练。
(27)消防宣传教育。所有保安人员接受消防宣传教育率达100%,并有学习记录;消防安全责任人取得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重点工种人员每年接受消防培训不少于两次,并持消防培训合格证上岗。单位人员接受消防部门培训率不少于50%。
(28)火警应急处理。在接获火警报告后,以最快捷方式了解火情、通知义务消防员、携带消防器材赶往起火地点抢救,并迅速判断应否报警;尽可能切断电源或气源、疏导人员、禁用电梯、接应消防车;保护现场至调查结束。
8.监控管理
(29)大院内安装的所有监视监控设备应24小时开通,保持完整的监控记录,确保对办公楼、教学楼等公共安全出入口,对办公楼层、停车场所等重点区域,对配电房、仓库、财务室等重点部位的重点监控、全时录像储存。
(30)监控中心收到火情、险情及其他异常情况报警信号后,应及时拨打110或119报警,并安排保安人员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前期应急处理。
(31)做好安全监控设备的维护保养,清洁除尘每周一次,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如出现故障须及时向校办公室等有关部门报告。
9.应急处理
(32)启动相应应急预案;随时对遇难、遇危、遇险、遇困的业(用)户提供紧急援助;随时应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要求提供必要协助;立即向业主和有关部门报告。
(33)如获得台风、暴雨或其他灾害性天气信息时,应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对设备机房、停车场、告示牌、电线杆等露天设施的抗强风能力进行检查和加固,对容易折断的树木及时进行修剪。
对排水水泵运转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正常排涝。
对排水系统进行检查疏通,清除杂物,确保排水畅通。
及时准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安排值班人员进行巡查。
10.报信分发
(34)负责校内所有报刊、信件的收取及投箱分发工作,确保收发信件报刊及时准确,收发室卫生整洁干净。
11.质量要求
(35)依托行业标准,根据市委党校管理规定和服务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安保工作制度、服务整体方案和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反应必须迅速,预案可操作性强,现场处置必须有力有效。
(36)依法办事、文明执勤,严格管理,确保市委党校财产和工作人员人身不受侵害,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确保全年无责任事故和责任案件发生,党校干部职工对安保服务满意率须在90%以上。
(37)树立“服务第一、用户至上”思想,在服务中要坚持以人为本,主动热情,在管理中要坚持原则,严谨慎密,在处理问题中要保持高度警惕、坚持做到有礼有节、有根有据、以理服人。
(38)要求上岗人员仪表整洁,仪态端庄,业务操作规范,并保持岗位干净整洁。
(39)坚持按规定办事,礼貌待人,不与来访人员发生争吵,杜绝安保人员与来访人员发生冲突,禁止安保人员先行出手伤人(正当防卫除外),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40)保证领导交待的工作任务及时完成,各项工作记录要及时、准确、完整、真实。
七、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方案
(一)考核标准及考核细则
以《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中所列标准项进行考核,并按基本服务、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公共秩序协管共四大项目模块分别设定物业服务公司考核指标体系,作为综合考核的评分依据。按百分制评分赋予每一项目相应权重分值,并按对应权重折算最终得分。具体考评细则如下: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细则(试行)
考 核 内 容
分值
扣 分 细 则
一、基本服务
(总七条共14个小项)
14
第一条第一小项未达到,此大项分数全部扣除;
其他每一小项未达到,扣1分;
部分达到扣除0.5分;
二、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
(总十条共25个小项)
25
每一小项未达到,扣1分;
部分达到扣除0.5分;
三、环境卫生管理
(总二十条共39个小项)
29
每一小项未达到,扣1分(扣完29分止);
部分达到扣除0.5分;
四、公共秩序协管
(总十条共32个小项)
32
每一小项未达到,扣1分;
部分达到扣除0.5分;
(二)考核方法及程序
采取日常监督考核和月度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法。
1.日常监督考核
由校方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公司工作中存在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方面问题进行检查监督。对校方主管部门反馈的问题,能在第一有效时间内解决的,不扣分;若未能在第一有效时间内解决的每项扣1分,若当月未能解决的每项扣2分。当月累计扣分记入当月日常监督考核分 。日常监督得分分值按20%权重计入本月度最终考核结果。
2.月度考核
月度考核按以下程序进行:
(1)每月底,物业服务公司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和《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评细则》进行自查自评,并向校方提交自查报表。
(2)校方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通过看自查报表、看工作现场、看实际效果、查日常工作记录和资料(三看一查),对照《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和《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细则》所规定的各项指标标准,逐项核定得分,汇总后形成月度考核分数。其考核分值按80%权重计入本月度最终考核结果。
3.月度综合考核得分
月度考核得分和日常监督考核得分依照相应权重进行汇总,形成本月度综合考核得分。详见《月度考核评分汇总表》。
月度考核评分汇总表
_________年____月
序号
项目
权重
得分
折算分
一
日常监督考核得分
20
二
月度考核得分
80
考核最终结果
100
考核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4.年度综合考核得分
以当年12个月的月度综合考核得分的平均分为当年年度综合考核得分。
(三)考核结果的认定与处理
1.经考核当月综合考核得分为≥90分的,,可认定中标人工作质量达到《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所规定的要求,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物业管理服务费全额付给。
2.经考核当月综合考核得分低于90分的,可认定中标人工作质量达不到《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所规定的要求,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其得分率同比例付给(例如,当月得分为85分的,按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的85%付给,如此类推)。
3.经考核当月综合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或者连续两个月综合考核得分低于85分的,或者年度综合考核得分低于90分的,可认定中标人工作质量完全未能达到《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所规定的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的管理目标;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后仍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中标人应给予采购人经济赔偿。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已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注册报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
(2). ;
(3).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09 月 23 日至 2020 年 09 月 29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5楼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及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10 月 10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5楼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年 10 月 10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5楼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湛江市委党校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南桥北路12号
联系方式:0759-31869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5楼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759-3585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华生
电话:0759-3585816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20 年 09月23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中共湛江市委党校湛江市委党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竞争性谈判
十环招标网标题:中共湛江市委党校湛江市委党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竞争性谈判广东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0847486
信息来源: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官方发布时间:9月2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23 15:5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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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湛江 采购 市委党校 竞争性 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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