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普安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普安县石灰窑中段太平洋人寿保险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09-30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普安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DCZX20-GZ-招标E2036
-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 项目序列号: /
- 采购主要内容: 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数量: 1 批
- 预算金额:580,000(元)
- 最高限价:580,000(元)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一般资格要求: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对于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新公司,应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以来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 和 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鲜章)④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函或自行承诺函;(格式见附表)⑤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⑥ 投标供应商须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7个工作日内查询并提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上查询截图。 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特殊资格要求: 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时间:2020-09-27 11:45:47至 2020-09-29 11:45:52(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普安县石灰窑中段太平洋人寿保险二楼)
- 方式: 现场报名购买
- 售价: 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投标保证金额(元): 10,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0-09-27 09:00:00至2020-09-29 16:0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公对公转账)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开户单位名称: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经三路支行
- 开户账号:41001523099052500585
- 截止时间: 2020-09-30 09:30:00(北京时间)( 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 地点: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普安县石灰窑中段太平洋人寿保险二楼)
- 时间: 2020-09-30 09:30:00
- 地点: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普安县石灰窑中段太平洋人寿保险二楼)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
- PPP项目: 否
-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货物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验收,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中标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无
-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 1、采购人信息
- 名 称:普安县中医院
-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 地 址:普安县
- 联系方式:15519943318
-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代理全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曹飞、谭隆杰
- 地 址:普安县石灰窑中段太平洋人寿保险二楼
- 联系方式:0859-7232588
- 3、项目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曹飞、谭隆杰
- 电 话:0859-7232588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九、附件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普安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普安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贵州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1095307
信息来源: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26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26 12:4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个人利用职权进行前款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来源:贵州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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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普安县 中医院 设备采购 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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