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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农业农村局朝阳县垃圾分类(垃圾收集房(池))建设项目-标准垃圾房-钢结构竞争性谈判公告辽宁采购

时间:2020-10-09 10:4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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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76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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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朝阳县垃圾分类(垃圾收集房(池))建设项目-标准垃圾房-钢结构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21130120200927001

项目名称:朝阳县垃圾分类(垃圾收集房(池))建设项目-标准垃圾房-钢结构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10776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0776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朝阳县垃圾分类(垃圾收集房(池))建设项目-标准垃圾房-钢结构

竞争性谈判

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朝阳县农业农村局委托,为朝阳县垃圾分类(垃圾收集房(池))建设项目-标准垃圾房-钢结构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朝阳县垃圾分类(垃圾收集房(池))建设项目-标准垃圾房-钢结构

2、建设单位:朝阳县农业农村局

3、建设地点:朝阳县

4、信息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

5、质量标准:合格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计划工期:60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签订施工合同为主。

8、招标范围:朝阳县垃圾分类(垃圾收集房(池))建设项目-标准垃圾房-钢结构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本次招标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地方沟通协调能力。

2、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恶意围标行为,将终止其投标,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施工方自行负责协调项目区乡镇、村、及村民关系,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三、投标报名及资格审查:

1、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由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于2020年 9月27日至2020年9月30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300元整(现金),售后不退。

报名时请持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复印件加盖单位防伪公章):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明书;

(2)授权委托人的委托书、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近3年相关类似工程业绩

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3、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因现阶段疫情严重,购买文件前请先电话沟通。4、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2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人:朝阳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周局长

电  话:13942139816

招标人地址:朝阳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 超

电  话:0421-2920608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朝阳市友谊大街四段84-6号

 

 

 

                                           2020年9月27日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本次招标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地方沟通协调能力。

2、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恶意围标行为,将终止其投标,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施工方自行负责协调项目区乡镇、村、及村民关系,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27日  至 2020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方式:到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0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朝阳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朝阳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周局长 13942139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朝阳市友谊大街四段84-6号            

联系方式:杨 超 0421-29206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局长

电 话:  13942139816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朝阳县农业农村局朝阳县垃圾分类(垃圾收集房(池))建设项目-标准垃圾房-钢结构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朝阳县农业农村局朝阳县垃圾分类(垃圾收集房(池))建设项目-标准垃圾房-钢结构竞争性谈判公告辽宁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2211342
信息来源: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0月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0-09 10:4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来源:辽宁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垃圾   朝阳县   竞争性   钢结构   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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