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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超融合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江苏采购

时间:2020-10-12 10:1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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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76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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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政府采购网
2020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南通市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超融合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2幢5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HL-DL-2020(JT16)

项目名称:南通市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超融合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第三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自项目合同签订至项目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第四部分第六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供应商投标响应时需提供超融合系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原厂质保承诺函原件或扫描件,签订合同前必须提供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10日  至 2020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2幢504室

方式:线上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房产交易中心7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0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房产交易中心7楼会议室(若有调整,招标代理机构将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谈判保证金4000,保证金应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不接受现金形式。供应商必须企/事业法人名义,从企/事业法人基本账户缴纳,不接受以个人账户缴纳的保证金。供应商在响应现场递交本项目的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凭证)后,方可递交纸质响应文件。不递交本项目的保证金,视为放弃响应资格,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响应文件。

账户名称:江苏华凌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市秦灶支行

账号:32001643136052503283

备注:JSHL-DL-2020(JT16)谈判保证金

1.下载采购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在公告附件中下载本采购文件。

2.响应:凡有意参与本项目响应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向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人:曹玉蓉,联系电话:18862980992,邮箱:jshlzcdl@jshl2015.com )联系,将采购文件领购申请表(见附件),上述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邮箱响应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17:00时。逾期不可响应。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市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人民中路138号        

联系方式:周科长(0513-85598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华凌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2幢503室            

联系方式:曹玉蓉188629809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凌

电 话:  13912291248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南通市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超融合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南通市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超融合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江苏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2468953
信息来源:江苏华凌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0月1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0-12 10:1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来源:江苏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南通市   竞争性   房地产交易   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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