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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昌吉市中央商务区8号楼电梯维护保养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新疆采购 |
时间:2020-10-12 13:1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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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N2020-1009(1) 项目名称:昌吉市中央商务区8号楼电梯维护保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四、采购机构名称: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五、采购内容:对安装于昌吉市石河子西路中央商务区8号楼的3台电梯设备提供维护保养服务。产品型号: GSTK ,层站 11/11/11 ,规格 1350kg,3台。 六、维保期限:维修保养期一年。乙方对设备提供365天,24小时全天应急处理服务。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每半月一次。 七、采购预算价:20000元 八、付款方式:签定合同后,分两次支付。半年支付50%,保养期满一个月内付清。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保证金:400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疆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名称: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帐号:8060 4011 2010 1107 86918,开户行: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延安南路支行)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换取保证金收据,作为确认报名依据。 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0月12日—2020年 10月 14日 谈判时间:2020年10月15日 16: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昌吉市东方瀚宇设计院(新楼)508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合法经营、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有承担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服务能力的及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2.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招标的,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由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标的,需提交投标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3.投标人必须具备符合国家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法》内关于对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条例要求,并具备国家颁发的在本项目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以上资料请提供复印件一套,并携带原件确认。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12日 至 2020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方瀚宇设计院(新楼)五楼508室 方式:到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5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方瀚宇设计院(新楼)五楼508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0月15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方瀚宇设计院(新楼)五楼5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地址: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岩虎 电话:138996237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东方瀚宇设计院(新楼)508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李惠萍 联系电话:139993666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惠萍 电 话: 13999366607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昌吉市中央商务区8号楼电梯维护保养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昌吉市中央商务区8号楼电梯维护保养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新疆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2479612 信息来源: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0月1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0-12 13:1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六条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来源:新疆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昌吉 昌吉市 回族 竞争性 政法委员会 上一篇: 宫村镇2020年一事一议硬化铺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河北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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