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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应急管理局海丰县应急管理局消防水罐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广东采购

时间:2020-10-13 18:1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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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76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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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海丰县应急管理局消防水罐车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联河小区富城花园4栋东梯201号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10 23 14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521-202009-J5971001503701-0014

项目名称:海丰县应急管理局消防水罐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00,000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海丰县应急管理局消防水罐车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宗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供货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将合同中规定的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场所,并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培训、负责办理车辆上牌的所有手续、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等工作。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近期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近段时间内(近3个月或以上)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近段时间内(近3个月或以上)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的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7)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经营范围须包含生产制造或经营销售消防水罐车等能满足本项目的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对参加登记报名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谈判的资格。(以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9)本项目只接受已登记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10  14 日至 2020 10 16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联河小区富城花园4栋东梯201号

方式:现场获取。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或被委托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的需同时提供委托的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携带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登记,同时提供原件备查,若现场能够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官网网址直接查询到的材料信息或能够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到的材料信息,可不需现场提供原件。经现场核查后符合要求者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售价(元):15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10  23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联河小区富城花园4栋东梯201号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10  23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联河小区富城花园4栋东梯2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官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具体注册步骤:进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官网)-用户登陆-立即注册-供应商-注册成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丰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科技园路口(原老收费站)

   联系方式:0660-6600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海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联河小区富城花园4栋东梯201号

   联系方式:0660-68591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金水

   电话:0660-6859128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海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0月13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海丰县应急管理局海丰县应急管理局消防水罐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
十环招标网标题:海丰县应急管理局海丰县应急管理局消防水罐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广东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2584163
信息来源:广东海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0月1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0-13 18:1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海丰县   管理局   水罐   竞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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