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反馈贞丰县退耕还林问题整改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兴义市大商汇2号楼90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10-22 14: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反馈贞丰县退耕还林问题整改项目
- 项目编号: XZB202010-01号
-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 项目序列号: XZB202010-01号
- 采购主要内容: 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反馈贞丰县退耕还林问题整改项目
- 采购数量: 1 项
- 预算金额:460,000(元)
- 最高限价:460,000(元)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一般资格要求: 一般要求: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自行承诺)。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投标人自行承诺)。
- 特殊资格要求: 须具有林业规划调查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 时间:2020-10-17 09:00:00至 2020-10-21 17: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兴义市大商汇2号楼902。
- 方式: 本项目采用现场购买文件
- 售价: 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投标保证金额(元): 1,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0-10-17 09:00:00至2020-10-22 14:0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 开户单位名称: 贵州新智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兴义分公司
-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兴义体育城支行
- 开户账号:2409090409200100987
- 截止时间: 2020-10-22 14:00:00(北京时间)( 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 地点: 2020-10-22 14:00:00(北京时间)前面向贵州新智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兴义分公司递交投标文件。
- 时间: 2020-10-22 14:00:00
- 地点: 兴义市大商汇2号楼902。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
- PPP项目: 否
-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详见《招标文件》
-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在 30 日历天内完成
- 1、采购人信息
- 名 称:贞丰县林业局
- 项目联系人:吴局长
- 地 址:贞丰县
- 联系方式:13984668953
-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代理全称:贵州新智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兴义分公司
- 联 系 人:王修萍
- 地 址:兴义市大商汇2号楼902
- 联系方式:0859-3123656/15186594043
- 3、项目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王修萍
- 电 话:0859-3123656/15186594043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九、附件
贵州新智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兴义分公司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反馈贞丰县退耕还林问题整改项目采购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反馈贞丰县退耕还林问题整改项目采购公告贵州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2893205
信息来源:贵州新智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兴义分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0月1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0-17 08:0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来源:贵州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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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贞丰县 退耕还林 反馈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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