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招标 2019年招标 2018招标 2017招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招标

通化师范学院校园网网络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吉林采购

时间:2020-10-19 09:4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77121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吉林政府采购网 发布关于:通化师范学院校园网网络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吉林采购的信息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2020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通化师范学院校园网网络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通化市蓝爵国际小区10-1号门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JLZB-2020-114

项目名称:通化师范学院校园网网络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5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5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HY-JLZB-2020-114

项目名称:通化师范学院校园网网络设备维保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55万元

采购需求:校园网网络设备维保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从该项目验收完成之日起,期限为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合同履行期限:从该项目验收完成之日起,期限为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独立法人单位、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原厂服务授权函且公司经营范围内包括计算机、网络,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服务要求的服务商;

2.2近三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2.3 2019年7月或之后至少一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2.4 2019年7月或之后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

2.5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

2.6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原厂服务授权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独立法人单位、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原厂服务授权函且公司经营范围内包括计算机、网络,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服务要求的服务商;2.2近三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2.3 2019年7月或之后至少一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2.4 2019年7月或之后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2.5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2.6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原厂服务授权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19日  至 2020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通化市蓝爵国际小区10-1号门市

方式:时间: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通化市蓝爵国际小区10-1号门市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0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通化市蓝爵国际小区10-1号门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通化师范学院校园网网络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通化市蓝爵国际10-1门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0279(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JLZB-2020-114

项目名称:通化师范学院校园网网络设备维保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55万元

采购需求:校园网网络设备维保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从该项目验收完成之日起,期限为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独立法人单位、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原厂服务授权函且公司经营范围内包括计算机、网络,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服务要求的服务商;

2.2近三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2.3 2019年7月或之后至少一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2.4 2019年7月或之后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

2.5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

2.6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原厂服务授权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101920201021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吉林省通化市蓝爵国际小区10-1号门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10279(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通化市蓝爵国际小区10-1号门市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010279(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通化市蓝爵国际小区10-1号门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网站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通化师范学院

地址:吉林省通化市育才路950号 通化师范学院行政楼420室

电话:0435-3202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沈阳弘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通化市蓝爵国际10-1门市

电    话:159435826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庭胤

电    话:1594358261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通化师范学院     

地址:吉林省通化市育才路950号        

联系方式:肖先生0435-3202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弘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通化市蓝爵国际10-1门市            

联系方式:叶庭胤159435826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庭胤

电 话:  15943582618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通化师范学院校园网网络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通化师范学院校园网网络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吉林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3071917
信息来源:沈阳弘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0月1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0-19 09:4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通化   竞争性   师范学院   校园网

上一篇: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道里支公司宣传物料印刷项目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黑龙江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相关文章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吉林政府采购网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招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招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