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442000-202010-tz4-0043
项目名称:坦洲镇第一工业区(东平路至曙光路)12米路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365,641.51
最高限价(如有):1365641.51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坦洲镇第一工业区(东平路至曙光路)12米路建设工程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代理项目编号:0692-209AZS730139
2)项目概况:工程建设范围为西起东平路,自西南往东北延伸,终点止于曙光路,全长150.272米,路宽12米。
3)项目范围: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及其它附属工程。(施工图与施工范围一致)
4)具体施工范围及内容详见施工图及补充资料明示及隐含内容,所有调整和变更项目施工单位不得拒绝承担。所有主管及支管DN300及以上做CCTV检测。
5)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4、其他:/
3.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响应文件中须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资格声明函作出承诺)。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资格声明函作出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资格声明函作出承诺)。
3.2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提供注册证书或在“取
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打印相关证明材料,如果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市政公用专业一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由供应商为其购买近半年来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或劳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未能提供以上人员社保证明或劳务合同的,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人员承诺函》(须盖公章,格式自行编制,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若我单位为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时保证响应文件中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全部到位,否则视为我单位放弃成交资格”)。
【注: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
3.4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响应文件前1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近三年信用记录,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结果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资格声明函作出承诺)。
3.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资格声明函作出承诺)。
3.7 供应商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参与投标。;
3.8 供应商须按谈判文件的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
3.9 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报价。
7.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进行网上参与报价和上传响应文件。网上报价的具体操作方法:
(1)初次参与我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报价前须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进行用户注册。
(2)注册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
(3)已注册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企业数字证书(GDCA-KEY)通过“业务系统登录”窗口进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选择相应的采购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4)本项目要求缴纳报价保证金,供应商点击“我要投标”后按谈判文件要求,在报价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银行账户进行缴纳,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用户手册(10.30更新)”栏目相关信息,未按要求缴纳的,视为无效报价。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5)因报价保证金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报价保证金缴纳至采购人委托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的实际到账时间,不能超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采用转账形式缴纳报价保证金的,供应商需充分考虑转账的在途时间,以免实际到账时间超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导致报价无效。
(6)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报价保证金2万元,报价保证金账号由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申请,按照缴款通知书上内容通过转账方式缴纳,并成功到达指定账户。缴纳报价保证金的账号要求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
7.2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如有变更企业名称情况的,请在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具体以评审意见为准。
7.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规定的地点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前,供应商应通过固定交易员指纹或固定交易员身份证或企业数字证书进行签到。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对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未按此要求操作的,将导致无法成功签到。点击“我要投标”后根据需要完成其他相关操作。如发生签到系统故障或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上述电子签到不成功的情况,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签署的纸质签到文件确认响应文件提交的有效性。
注:参加开标的供应商代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签到方式有:①使用指纹或身份证签到或使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签到(相关人员指纹或身份信息需提前在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窗口办理系统录入。使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其居民身份证签发地需为广东省内,具体操作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开标签到功能的通知,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指纹或身份证签到或电子凭证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②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③如发生签到系统故障或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电子签到不成功的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前签署的纸质签到文件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
7.4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山市政府采购网、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本项目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7.5特别说明:
关于采购公告“三、获取采购文件”的问题:因广东省财政厅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固化了采购公告格式(暂时无法修改),供应商自行登录本项目公告发布的媒体下载有效电子版谈判文件即可。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本项目供应商无需到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谈判文件。供应商自行登录本项目公告发布的媒体下载有效的电子版谈判文件即可。
(网上参与投标并获取谈判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