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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学院四足行走机构创新实验平台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北京采购

时间:2020-10-30 12:1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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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78324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北京政府采购网 发布关于:某学院四足行走机构创新实验平台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北京采购的信息
来源:北京政府采购网
2020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四足行走机构创新实验平台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东1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JL07-W3013

项目名称:四足行走机构创新实验平台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为四足行走机构创新实验平台主要包括:四足仿生机器人本体及行走机构,四足仿生机器人传感驱动系统四足机器人CPG和步态规划控制系统。采购预算金额45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六十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或港澳台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五)供应商近三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采购网”失信名单,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采购网”失信名单查询的相关信用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30日  至 2020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东108室

方式:(一)发售时间: 2020 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09:00—11:30,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东307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东307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学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东108室            

联系方式:殷恺、姜鹏 010-56392591、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恺

电 话:  010-56392591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某学院四足行走机构创新实验平台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某学院四足行走机构创新实验平台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北京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4031405
信息来源:中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0月3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0-30 12:1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来源:北京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竞争性   机构   项目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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