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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分子公司(红珠山宾馆、峨眉山大酒店和金顶大酒店等)酒水饮料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四川采购 |
时间:2020-11-03 08:2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ZDCG2019-125号 项目名称: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分子公司(红珠山宾馆、峨眉山大酒店和金顶大酒店等)酒水饮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的名称: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分子公司(红珠山宾馆、峨眉山大酒店和金顶大酒店等)酒水饮料采购项目 数量:1包 采购限价:以酒店年度酒水饮料需求明细表中各产品的零售价(含税)为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报价无效。 服务要求:出现质量问题(如产品已过保质期、包装破损等),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 30分钟内响应, 2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进行调换或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二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03日 至 2020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鼎远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541号4楼) 方式:1、现场报名;2、网络报名。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鼎远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541号4楼)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鼎远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541号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20年11月 3日至2020年11 月9日上午9:00- 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售)。 2、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中鼎远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541号4楼)。 3、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3.1 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介绍信中需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号等相关内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2)网上获取: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必须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QQ邮箱(2945958647@qq.com):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中需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号等相关内容)、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报名申请表、文件资料费缴纳截图。 3.2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4、谈判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0年11 月10日14:00至14: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谈判时间:2020年11月 10 日14:30(北京时间)。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为面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非面呈的所有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鼎远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541号4楼)本项目开标室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峨眉山市 联系方式:熊先生、0833-53370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鼎远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541号4楼 联系方式:彭女士、181833247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先生 电 话: 0833-5337014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分子公司(红珠山宾馆、峨眉山大酒店和金顶大酒店等)酒水饮料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分子公司(红珠山宾馆、峨眉山大酒店和金顶大酒店等)酒水饮料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四川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4363033 信息来源:中鼎远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1月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1-03 08:2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峨眉山 采购 大酒店 股份有限公司 竞争性 上一篇: 2020年中央第二批水利救灾资金南丹县水毁修复工程【项目编号:HCZC2020-J2-210153-DSGS(重)】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广西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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