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项目要求
1
东城街道下埔排渠一体化污水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1项
请参阅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建设周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天内完成本项目的建设运行。服务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毕,经第三方检测水质连续3天达标且经验收合格后计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谈判响应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谈判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谈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谈判响应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11 月 2 日至 2020 年 11 月 5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财富广场B座13A层13A08室
方式:现场领购
售价(元):15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11 月 06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路561号街道办事处2号楼2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2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年 11 月 06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路561号街道办事处2号楼2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在领购谈判文件后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在以下2个网站分别进行注册(建档入库):1、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dg.gov.cn/dggp)或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g.gov.cn)进行建档入库,已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库(企业身份为“政府采购类”)的除外。入库路径:①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②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信息登记-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2、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进行建档入库,入库路径: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办事指南连接:http://www.gdgpo.com/workEnchiridion.html。
2、最高限价:报价下浮率不低于8.4%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东城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涡岭东顺楼五楼
联系方式:0769-22481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洲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财富广场B座13A层13A08室
联系方式:0769-23328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子昌
电话:0769-23328188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洲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1月02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东莞市东城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东城街道下埔排渠一体化污水处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
十环招标网标题:东莞市东城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东城街道下埔排渠一体化污水处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广东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4362576
信息来源:广东洲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1月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1-03 08:1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
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
------------------------------------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东城 东莞市 竞争性 水务
上一篇:
赣州永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赣州市凤岗长江小学校园文化墙工程(项目编号:GZYZ2020-KF-ZC001)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江西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