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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横琴口岸智能查验台及视频防尾随设备搬迁至中山客运港口岸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广东采购 |
时间:2020-11-04 13:1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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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CC-020-BGG-0126 项目名称: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横琴口岸智能查验台及视频防尾随设备搬迁至中山客运港口岸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4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4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30个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相关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谈判文件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采购人确定本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3)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报价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不接受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进行报价。谈判截止前一个工作日至谈判当天,由采购代理登录《信用中国》网站,复核所有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并提供给谈判小组作为评审依据,如查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报价文件未提供信用报告的,则由谈判小组否决其报价;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在报价函中承诺);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活动(在报价函中承诺);5)已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报名并购买了谈判文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04日 至 2020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88号尚峰金融商务中心5座601,中山市翠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88号尚峰金融商务中心5座601,中山市翠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88号尚峰金融商务中心5座601,中山市翠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中山港大道108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0760-855938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山市翠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88号尚峰金融商务中心5座601 联系方式:黄先生 0760-882296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 0760-88229693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中山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横琴口岸智能查验台及视频防尾随设备搬迁至中山客运港口岸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中山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横琴口岸智能查验台及视频防尾随设备搬迁至中山客运港口岸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广东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4466742 信息来源:中山市翠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1月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1-04 13:1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 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山 珠海 边防 检查站 竞争性 上一篇: 贵州省电子信息高级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实训设施设备升级改造专项(材料成型工程系教学和培训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公告贵州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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