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凯里市第十六中学食堂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凯里市北京西路29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11-19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凯里市第十六中学食堂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 项目编号: BSQDN-2020039
-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 项目序列号: BSQDN-2020039
- 采购主要内容: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采购数量: 1 批
- 预算金额:595,760(元)
- 最高限价:595,760(元)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一般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以下材料: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 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②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提供 2020年近6个月社保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⑤代理机构现场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提供购买标书当日至开标前一天任一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包括行业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http://www.ccgp.gov.cn/cr/list)的查询;⑥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注: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及法人章、法人签字,报名时以上材料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法人签字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一份备案)
- 特殊资格要求: 无
- 时间:2020-11-16 09:00:00至 2020-11-18 17: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凯里市北京西路29号
- 方式: 现场购买
- 售价: 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投标保证金额(元): 8,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0-11-16 09:00:00至2020-11-19 09:3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以银行转帐方式交纳
- 开户单位名称: 贵州百胜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黔东南分公司
- 开户银行: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凯里鑫城支行
- 开户账号:18920123670000334
- 截止时间: 2020-11-19 09:30:00(北京时间)( 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 地点: 凯里市北京西路29号
- 时间: 2020-11-19 09:30:00
- 地点: 凯里市北京西路29号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
- PPP项目: 否
-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无
-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
- 1、采购人信息
- 名 称:凯里市教育和科技局
- 项目联系人:杨主任
- 地 址:凯里市
- 联系方式:0855-8065036
-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代理全称:贵州百胜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杨英
- 地 址:凯里市北京西路29号
- 联系方式:0855-8571777
- 3、项目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杨英
- 电 话:0855-8571777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九、附件
贵州百胜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凯里市第十六中学食堂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采购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凯里市第十六中学食堂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采购公告贵州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5233507
信息来源:贵州百胜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1月1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1-13 10:1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来源:贵州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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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凯里市 食堂 设备采购 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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