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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某医院病房楼电梯口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辽宁采购

时间:2020-11-17 11:1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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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79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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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辽宁政府采购网
2020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丹东某医院病房楼电梯口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分公司(丹东市振兴区兴五路26-2-10香江佳园正门旁)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JQ49-G1003

项目名称:丹东某医院病房楼电梯口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27729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27729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括病房楼电梯口拆除、装饰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应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3)、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具有安全考核B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4)、谈判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7日  至 2020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分公司(丹东市振兴区兴五路26-2-10香江佳园正门旁)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分公司(丹东市振兴区兴五路26-2-10香江佳园正门旁)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2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分公司(丹东市振兴区兴五路26-2-10香江佳园正门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携带上述材料原件(除法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并按顺序装订(投标人携带的报名资料需携带原件审查后返还,复印件留存,复印件必须清晰),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谢绝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六六医院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十经街19号        

联系方式:朱助理 15304958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兴五路26-2-10香江佳园正门旁            

联系方式:霍工 0415-2768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霍工

电 话:  0415-2768555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丹东某医院病房楼电梯口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丹东某医院病房楼电梯口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辽宁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5582840
信息来源: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1月1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1-17 11:1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辽宁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医院   丹东   竞争性   病房   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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